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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2月8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召开2018年第一次规划方案评审会

发布时间:2018-02-12 作者:左平利 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

2018281530,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A会议室组织召开2018年第一次规划方案评审会议。会议对姜东村一号储备土地、国瓷路五里社区与原老龙井村交汇处拟储备地块、东岸村储备地块、东岸村村级预留地、梧桐路西侧A地块用地、醴陵大道与G320交叉口南侧地块(A+B)等六宗地用地性质认定及出让条件进行了讨论,与会领导及相关部门提出了建议与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姜东村一号储备土地用地性质认定及规划条件

该地块位于国瓷路与仙岳山路的交叉路口,地块用地面积109967.23平方米(165亩),依据《醴陵城北片区发展战略规划与总体城市设计及经开区控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水域用地、防护绿地和供电设施用地;依据《醴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设施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和耕地园地。现市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居用地,通过设计单位规划方案论证,容积率为2.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建设需求与城市总体空间布局的变化,为调控盘活城市土地,会议同意该宗土地用地性质认定及规划条件,并提出要将用地范围扩至规划绘瓷路道路红线,以确保用地的完整性和经济性,并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补充完善相关程序。

二、关于国瓷路五里社区与原老龙井村交汇处拟储备地块用地性质认定

该地块位于国瓷路与仙岳山路的交叉路口,地块用地面积52373.05平方米(79),依据《醴陵城北片区发展战略规划与总体城市设计及经开区控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水域用地和防护绿地;依据《醴陵市国瓷路两厢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娱乐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和农林观光用地;依据《醴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耕地园地,现市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居用地。

根据城市经济发展建设需求与城市总体空间布局的变化,为宏观调控城市用地平衡,会议同意该地块按商居用地性质进行储备,并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完善相关程序。

三、关于东岸村储备地块用地性质认定及规划条件

该地块位于科联路与官瓷路的交叉路口,AB地块总用地面积56042.85平方米(84亩),依据《醴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规划用地性质为耕地园地和供水设施用地,现市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通过设计单位规划方案论证,容积率为 2.9

会议认为,根据城市经济与产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推进产城融合,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经过规划模拟方案论证,会议同意该宗土地用地性质认定及规划条件。

四、东岸村村级预留地用地性质认定

该地块位于科联路与官瓷路的交叉路口,地块用地面积14266.09平方米(21.4亩),依据《醴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规划用地性质为耕地园地,现市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

会议认为,根据城市经济与产业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推进产城融合,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同意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

五、梧桐路西侧A地块容积率调整

该地块位于向阳河路与梧桐路交叉口,地块用地面积为14097.56平方米(21亩),依据《湖南省醴陵市渌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和商务用地,容积率为2.5。现市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将该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7

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并经规划方案论证,会议同意将容积率调整为2.7

六、醴陵大道与G320交叉口南侧地块(A+B)用地性质认定及规划条件

该地块位于来龙门街道办事处东岸村,地块用地总面积51747.34平方米(78亩),依据《醴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无技术指标。现市国土主管部门申请推出该宗土地并出具规划条件,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提交会议方案中用地性质调整为商居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容积率 2.4,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会议认为,该宗土地位于醴陵大道与G320交叉口的城市核心位置,是旧城区、经开区与渌江新城三片区交汇的城市门户与景观节点。会议原则同意该用地性质调整方案和规划条件,同时考虑该交叉口的重要性,会议要求该宗土地的规划设计要着重考虑景观效果,包括建筑限高、空间布局、建筑立面等,且地块建设不得影响醴陵大道与G320交叉口的正常通行。


    录:  宏、左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