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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4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6-00006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15-12-04
- 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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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
- 状 态:
醴陵市人民政府文件
醴政发〔20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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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庆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醴各单位:关于公布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
本次梳理公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部门单位45个,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513项,其中行政许可232项、行政处罚2444项、行政强制161项、行政征收68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确认64项、行政奖励27项、行政检查138项、行政监督92项,其他行政权力275项,涉及法律1166部。
二、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行政权力
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权力清单行使行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本次公示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梳理办理程序、精简办事环节、编制工作流程、缩短办结时限,建立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提高行政效率。
三、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市政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上级政府对行政权力的下放、授权和机构职能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完善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由权力行使部门提出,经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四、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各部门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本次梳理的权力事项及其办事指南和裁量权基准。要切实建立约束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机制,创新社会监督方式,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行使权力越位、错位和缺位的查处力度,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公平、规范运行,为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高效、便捷、廉洁、优质的政务服务。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4日
| 文 号 | 醴政发[2015]12号 | 责任部门 | 生效日期 | 2016.1.4 | |
| 索 引 号 | 信息来源 | 醴陵市法制办 | 失效日期 | 2021.1.4 | |
| 主 题 词 | 统一编号 |
LLDR-2015-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