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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禁烧时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31 访问量: 作者:市政府办 来源:市政府办 字体[ ]

LLDR—2024—00002

 

醴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禁烧时段的

通  告


醴政告〔2024〕7号

 

为切实加强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努力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的通知》(湘环发〔2024〕74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区及限烧区禁烧时段划定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24〕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禁烧时段划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范围及规定

(一)醴陵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及边缘3公里范围内;

(二)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2公里范围内;

(三)国道、省道公路干线、县与县交界区域两侧1公里范围内、机场边缘外延10公里范围内;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油库、粮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设施、林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风力发电装置及有关设备所在区域及其边缘外延1公里范围内;

(五)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

秸秆禁烧区实行强制性禁烧政策和管理措施,除经检疫确需焚烧处理病虫害外,在其他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均不允许露天焚烧秸秆。秸秆禁烧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标明“秸秆禁烧区”字样。

二、限烧区范围及规定

秸秆禁烧区以外的所有区域为秸秆限烧区。限烧区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秸秆禁烧时段:

(一)风速小、静稳、逆温等不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天气;

(二)下雨天或者秸秆潮湿不能充分燃烧的天气;

(三)当日19:00至次日7:00的夜间时段;

(四)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将出现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轻度及以上污染天;

(五)当日出现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中度及以上污染连续达三小时;

(六)当地已经启动轻度及以上大气污染应对管控措施(仅因臭氧污染启动的除外);

(七)发布三级及以上等级森林火险预警;

(八)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时段。

限烧区禁烧时段外,根据市级统一调度安排,在限烧区可进行有计划、有序的秸秆露天焚烧活动。限烧区内秸秆焚烧时段由各镇街报生态环境部门同意确定。

三、禁烧种类

农作物秸秆、落叶等焚烧后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四、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秸秆禁烧范围内或在限烧区禁烧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各镇街依职责负责农村地区违规露天焚烧行为劝阻,城管部门依职责负责城区违规露天焚烧行为查处。

五、职责明确

(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我市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属地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醴陵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清单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醴陵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清单

 

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村地区违规露天焚烧行为劝阻。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区”警示标志的设立。

二、经开区职责

负责推动工业园区秸秆禁烧的监管工作。

三、部门职责

(一)生态环境部门

1. 负责空气质量的监测工作。

2. 负责及时发布污染天气预警通知。

3. 负责确定限烧区内秸秆焚烧时段。

(二)宣传及网信部门

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推广工作。

(三)发改部门

负责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工作。

(四)教育部门

负责加强对中小学生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

(五)工信部门

负责协助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转型升级相关工作。

(六)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加强交通干线周边秸秆焚烧管控工作。

(七)农业农村部门

1. 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2. 负责推动全市秸秆禁烧的监管工作。

(八)城管部门

负责城区违规露天焚烧行为查处。

(九)林业部门

负责加强森林周边秸秆焚烧管控工作。

(十)消防部门

负责涉及民房安全的火灾扑救。

(十一)气象部门

负责及时发布相关气象数据。

 

政策解读:http://www.liling.gov.cn/c1049/20250106/i2300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