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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宣布《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失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4 访问量:次 作者:市政府办 来源:市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5-01895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5-04-24
- 有 效 期 :2045-04-22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醴政办发〔2025〕2号
- 公开部门:市政府办
- 状 态:
LLDR—2025—01001
醴政办发〔2025〕2号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宣布《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失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2008年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5年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醴陵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醴政办发〔2021〕13号)失效。上述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各镇街、各市直单位要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施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管理好经济社会各项事务。各规范性文件起草、执行单位要密切关注现行规范性文件效力,对情况变化需要修改、重新公布、宣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处理,以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印发
政策解读:http://www.liling.gov.cn/c1049/20250424/i23529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