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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醴陵市2021-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24 访问量:次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1-00773
- 发文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1-02-24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 状 态:
一、制定《醴陵市2021-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背景
1、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全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根据《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株政办发〔2020〕20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级市城区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各县市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有效分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二、《醴陵市2021-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起草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
3、《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号)
4、《株洲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株政办发〔2020〕20号)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