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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增补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6 访问: 作者:市文旅局 来源:市文旅局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现将湖南赖氏烟花有限公司旧址、孙筱山烈士墓两处不可移动文物增补为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类型均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现将其名称、时代、地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责任单位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各管理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及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文物保护单位,并保护好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风貌。

自发文之日起,未经市文物部门同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进行其他建设,违反规定建设的建筑物和设施,必须无条件拆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附件:醴陵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名单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附件

醴陵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名单(2处)

 

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责任单位

1

湖南赖氏烟花有限公司旧址

中华民国

浦口镇李洲村

以外墙墙基为起点,四向各至30米处。

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50米处。

浦口镇人民政府

2

孙筱山烈士墓

中华民国

长庆街道珊田村

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30米处。

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50米处。

长庆街道办事处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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