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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现将湖南赖氏烟花有限公司旧址、孙筱山烈士墓两处不可移动文物增补为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类型均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现将其名称、时代、地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责任单位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各管理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及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文物保护单位,并保护好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风貌。
自发文之日起,未经市文物部门同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进行其他建设,违反规定建设的建筑物和设施,必须无条件拆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附件:醴陵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名单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附件
醴陵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名单(2处)
序号 | 名称 | 时代 | 地址 | 保护范围 | 建设控制地带 | 责任单位 |
1 | 湖南赖氏烟花有限公司旧址 | 中华民国 | 浦口镇李洲村 | 以外墙墙基为起点,四向各至30米处。 | 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50米处。 | 浦口镇人民政府 |
2 | 孙筱山烈士墓 | 中华民国 | 长庆街道珊田村 | 以墓外缘为起点,四向各至30米处。 | 四向各至保护范围外50米处。 | 长庆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