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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醴陵市渌水水源地正在建设的防洪堤迎水面有垃圾堆放”问题销号申请的函
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文件要求,我市对“醴陵市渌水水源地正在建设的防洪堤迎水面有垃圾堆放问题”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特申请销号。
特此致函。
附件:关于省级反馈“醴陵市渌水水源地正在建设的防洪堤迎水面有垃圾堆放”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醴陵市渌水水源地正在建设的防洪堤迎水面有垃圾
堆放”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醴陵市渌水水源地正在建设的防洪堤迎水面有垃圾堆放”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目前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措施
(一)安排河道保洁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打捞,并清除垃圾。
(二)对渌水河道进行常态化保洁,确保水环境及河湖面貌整洁。
(三)要求建筑工地施工方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水环境生态修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安排河道保洁人员对河道垃圾进行了清理打捞。
(二)已安排河道巡查人员强化日常巡查,确保水环境及河湖面貌整洁。
(三)已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力度,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三、整改工作效果
目前,该问题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打算
我市将继续督促相关单位及施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如发现新的问题,立即督促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