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访问: 作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为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8日,经醴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沈潭镇湘赣边区烈士陵园等16处列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醴陵市16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醴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醴陵市16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沈潭镇湘赣边区烈士陵园

沈潭镇三星里村烈士陵园

左权镇仙霞村烈士陵园

茶山镇东岗村烈士陵园

茶山镇茶溪村烈士陵园

茶山镇长马村烈士陵园

茶山镇栗山坝居委会烈士陵园

茶山镇冷水村英雄烈士纪念园

东富镇芷泉村英雄烈士纪念园

泗汾镇湘赣边区英雄烈士纪念园

王仙镇书堂村革命烈士纪念园

明月镇新联村烈士墓园

明月镇申明村烈士墓园

浦口镇合水村烈士墓园

均楚镇周坊村烈士墓园

官庄镇半边山村烈士墓园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