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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资源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8日,经醴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沈潭镇湘赣边区烈士陵园等16处列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醴陵市16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醴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醴陵市16处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沈潭镇湘赣边区烈士陵园
沈潭镇三星里村烈士陵园
左权镇仙霞村烈士陵园
茶山镇东岗村烈士陵园
茶山镇茶溪村烈士陵园
茶山镇长马村烈士陵园
茶山镇栗山坝居委会烈士陵园
茶山镇冷水村英雄烈士纪念园
东富镇芷泉村英雄烈士纪念园
泗汾镇湘赣边区英雄烈士纪念园
王仙镇书堂村革命烈士纪念园
明月镇新联村烈士墓园
明月镇申明村烈士墓园
浦口镇合水村烈士墓园
均楚镇周坊村烈士墓园
官庄镇半边山村烈士墓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