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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7 访问: 作者:明月镇 来源:明月镇 字体[ ]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和《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市已完成“醴陵市明月镇马恋耐火材料厂采矿区,多年来一直被非法盗采,造成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明月镇马恋耐火材料采矿区,多年来一直被非法盗采,于上世纪90年代因改制而关闭,造成生态破坏。

二、责任单位

醴陵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目标

对生态破坏进行修复治理。

四、完成情况

生态修复到位,针对建设用地范围外的52.7亩林地,通过栽种杉树苗、对裸露山体挂网、用喷浆车进行草籽泥浆喷洒并覆盖绿膜,已完成含边角余地共70余亩复绿,目前成活率90%以上,现场复绿工作已经完成。转型利用到位,全力盘活葫芦山建设用地,引进四家企业、进行有序建设,建设项目已在发改部门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村镇建设用地备案批复。三家企业已办理完成82.6亩建设用地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手续,全部完成了土地平整。其余一家正在完善林业用地审批手续。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醴陵市明月镇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到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1月13日

受理部门:醴陵市明月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731-23408332

联系地址:醴陵市明月镇人民政府

 

醴陵市明月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关于醴陵市明月镇马恋耐火材料厂生态修复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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