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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7 访问: 作者:市城管局 来源:市城管局 字体[ ]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文件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建筑垃圾处置不规范。株洲市部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企业环境基础设施简陋,缺少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环境严重。醴陵市湖南美创环保有限公司(醴陵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场)内有一条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和混凝土搅拌生产线,扬尘污染十分严重,强碱性污水通过涵管直排周边山体。

责任单位:醴陵市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

整改目标:开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行业整治,提升管理水平,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实行常态长效管理,实现管理规范,防止随意倾倒。

完成情况: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检查、监管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印发《醴陵市城管局打击建筑垃圾非法储存、堆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醴陵市装修垃圾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处置监管执法工作,强化源头管控、加强施工现场指导,不定期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安全日常查验。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和入城通道等地段进行巡查,全力做好城区偷倒、乱倒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全年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19起,罚款8.36万元。

(二)醴陵市湖南美创环保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整改。

1.加强场地管理。为避免社会车辆进场倾倒建筑垃圾,已将原场区入口用土石方封堵。督促执法中队和属地镇街做好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清理场地零散建筑垃圾。已对场地内所有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位进行清理,确保场地内无存量建筑垃圾。

3.规范运营。由于该项目未取得国土用地和环评批复手续,2021 年湖南美创环保有限公司已自行停产停业,全部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已搬离,场内巡查时未发现扬尘污染和水体外排。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3月21日

受理部门: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31-23223938

联系地址:醴陵市青云北路30号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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