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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已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了涉醴共性问题“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我市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发改、科工信、环保等部门对反馈的问题通过实地排查了解情况,多方协调沟通、企业积极配合,目前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达到销号标准,现将相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作为工业城市,株洲市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为88.9%,规上工业企业原煤消费量占规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59.01%。根据《湖南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煤、石油焦等为燃料的工业窑炉应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进行替代。涉及到我市的问题有:一是华骏耐火陶瓷厂2022年完成煤改气后,仍使用煤气发生炉,且无污染防治设施;二是马恋耐火水泥有限公司、马恋村荆兰陶瓦制造厂仍以煤为主要燃料。
二、整改时限
2025年6月30日
三、整改目标
拆除煤气发生炉,完成煤改气建设,生产活动全部使用天然气作燃料。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华骏耐火陶瓷厂已拆除煤气发生炉并于2023年由环保部门完成验收,已达到销号要求。二是马恋荆兰陶瓦制造厂已于2019年注销执照,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发改、生态环境和科工信等部门多次现场查看核实,并对现场炉窑、供配电设施和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封存,严禁企业擅自生产。三是马恋耐火泥有限公司已与醴陵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燃气)签订煤改气改造合同并全额支付改造款项21万元,具体施工图纸已测绘完成,由于中油燃气审批周期和施工前期协调等问题,难以按时完成全部改造工作,经书面函询中油燃气,预计在2025年6月底完成全部改造工作。目前该企业有2个出口订单,在煤改气工作完成之前,该企业严格按照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株醴环评表〔2022〕115号),以生物质颗粒替代煤作为过渡期的生产燃料,待煤改气工作全部完成后,企业承诺不再使用煤和生物质颗粒,我市相关部门将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
五、公示时间
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
六、联系电话
0731-23275150
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