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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许可经营(门店)许可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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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许可:
1.从市门户网站办理行政许可的
(1)在线办理。选择"市应急局"

事件类型选择"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选择2.2、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许可,点击在线办理

2.从省厅入口进入办理行政许可的
(1)选择办理许可范围:
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市醴陵市--->前往


(2)在线办理
在搜索栏里输入"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许可"点击搜索,或者在"事项办理"列表中找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点击"在线办理"


3.资料上传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许可需要上传十一项资料,如下图所示。

安全评价报告(电子版)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材料。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上传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安全培训合格证,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的材料。]注意:企业法人与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需要开具任命书。
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
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复印件)。上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必须与申请许可企业一致。
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1、经营场所所有权为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需上传不动产证明和不动产经营性质变更证明,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具"未取得不动产证权属证明";2、经营场所所有权不是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除需上传不动产证明和不动产经营性质变更证明外,还需要上传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材料。上传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安全培训合格证,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的材料。注意:销售人员、企业法人与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需要开具任命书。
安全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包含六项内容:1、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2、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3、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度。5、应急救援预案。
经营场所设立的安全条件(包括位置、面积、结构、安全距离、临近零售店情况、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注等)说明材料(含平面图、现场照片)。经营场所(专店、专柜)设立封闭式货柜照片和经营场所位置及周边情况示意图、平面图,经营场所配备消防器材清单、有效期限说明及图片,经营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清单。
危险化学品经营(门店)许可证申请书。需上传完整的申请书,包含五项:封面、申请表、布点审批表、现场审查书和承诺书。
许可审批
审批通过。企业申请资料齐全且上传无误,审批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受理、办结阶段会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企业。
审批未通过。企业到"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看申请件不通过原因。
(1)缺少或资料上传错误的:在原有办件基础上补全、更正所需资料,再次提交即可。注意:因缺件退回的请在原有基础上修改,不要重复申请。
(2)申请事项错误的:请核对所需办理事项,并重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