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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规程》等文件要求,现将醴陵市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主要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6月6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在醴陵市主持召开了《醴陵市桃花村肖家冲金矿历史遗留污染源头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项目业主单位醴陵市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长沙奥邦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及效果评估单位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会议邀请了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名单附后)。
会前与参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会上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介绍,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对《效果评估报告》内容进行了汇报。经评审和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地块概况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醴陵市官庄镇桃花村石牛田组,官庄水库上游桃花江支流石牛田溪流左岸,项目所在地为历史上私采乱挖遗留下来的尾砂尾矿,属于无主的厂矿区。
根据地块调查报告,废渣堆积区内的渣坑积水受废渣浸出影响,砷指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流经矿区的溪流受废渣浸出影响,砷、汞和氰化物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项目的风险管控目标主要为:(1)废渣堆全部得到原位封场管控,切断废渣对周边地表水的污染通道,渣堆的污染风险得到管控;(2)已封场废渣堆体内渗沥液收集导排至渗沥液收集池,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至现状地表水渠;(3)封场废渣堆体下游截洪沟排出口地表水(原受污染溪流)水质氰化物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标准;(4)对原位封场的废渣场地进行植被恢复,管控范围内绿化覆盖率达到95%。
实施方案主要工程内容为:(1)拆除及封堵工程:拆除项目范围内的遗留构筑物,包括3处废弃堆浸池和1处废弃厂棚等,拆除构筑物总方量约350m³,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随同废渣一起封场处置。对矿区内的8处矿洞进行封堵;(2)废渣堆治理工程:将废渣场地内的渣堆挖填转运,并按照封场高程进行削坡整形,渣堆清挖及整形方量约42142.53m³;整形过程中挖沟铺设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598m并建设渗沥液处理站;(3)封场工程:对整形后的废渣堆进行封场,封场面积16668㎡;封场区周边修建截洪沟,截洪沟长度1468.8m;修建封场平台排水沟712m,与环库截洪沟相接;(4)生态修复工程:对封场区和清挖后的部分场地进行生态恢复,面积约19811㎡。
二、效果评估报告结论
根据效果评估报告,地块于2024年2月28日开始实施治理,2024年11月工程建设完成,实际完成工程内容为:(1)拆除项目范围内的遗留构筑物,包括3处废弃堆浸池和1处废弃厂棚等,拆除构筑物总方量约461.75m³,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随同废渣一起封场处置,对矿区内的9处矿洞进行封堵;(2)将废渣场地内的渣堆挖填转运,并按照封场高程进行削坡整形,渣堆清挖及整形方量约40058.08m³;整形过程中挖沟铺设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1042.66m并建设渗沥液处理站;(3)对整形后的废渣堆进行封场,封场面积16347.75㎡;封场区周边修建截洪沟,截洪沟长度1826.17m;修建封场平台排水沟598.3m,与环库截洪沟相接;(4)对封场区和清挖后的部分场地进行生态恢复面积共19771.38㎡。
效果评估报告认为,风险管控项目完成了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及相关审查意见规定的工程内容,地块内各关注污染物已达到预期管控目标。
三、评审结论
效果评估报告内容较完整,报告格式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导则要求,地块风险管控效果达到了风险评估确定的目标要求,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评审,经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长复核后可作为本地块下一步管理工作的依据。
四、修改建议
1、建议施工单位进一步完善现场边坡的绿化复垦。
2、完善相关过程佐证材料及效果评估资料。
专家组:龙加洪(组长)、陈燎原、江南定、余芝林、李海舟(执笔)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2328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