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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河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等文件要求,醴陵市水利局、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完成了姜湾港等醴陵市水普外48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方案审查工作。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醴陵市水普外48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
醴陵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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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河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等文件要求,醴陵市水利局、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已组织完成了姜湾港等醴陵市水普外48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方案审查工作。现将划界成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醴陵市水普外48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
醴陵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