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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醴陵市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访问: 作者:醴陵市人民政府 来源:醴陵市人民政府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谋划和实施“十五五”时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依据《土地复垦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发〔2025〕32号)的要求,将我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后我市认定新增的12个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详见附件)予以通告,通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通告所列矿山后期由市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如有异议,请在通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醴陵市阳三石街道阳东村
  监督电话:0731-23367629
  邮    编:412200

  醴陵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醴陵市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表



编辑:醴陵市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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