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张忠来:
2025年11月4日,我中心已向你作出《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但因邮寄无法联系到你本人,且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我中心依法对你公告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内容如下:
经核查,您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413025****2419)2023年8月至2023年8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258元,大写 叁仟贰佰伍拾捌元 。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 醴陵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收入户
银行账号: 82010750001158967
开户银行: 湖南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言:张忠来413025****2419退回多享受待遇
联系人:赵华
电话: 0731-23227101
醴陵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地址: 醴陵市民中心2号栋1楼102办公室
醴陵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2026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