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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醴陵市自然资源局起草,醴陵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了《醴陵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适用于醴陵市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项目,鼓励已开发销售但尚未交房商品房项目按本办法实施。办法要求,对建设项目合并验收合格、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地产项目,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分户证,交房时间即交证时间,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
办法要求开发企业须严格落实在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办证中的主体责任,并将取得商品房分户作为交房条件。此举将有效破解项目审批后监管难的问题,大大缩短市民购房拿证时间,进一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醴陵市推出“交房即交证”的服务举措,进一步推动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了我市不动产登记的再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