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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把主题教育成效体现在群众家门口

发布时间:2019-11-20 访问: 作者:郭秀峰 来源:醴陵市人民检察院 字体[ ]

  11月15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在该市某镇政府会议室对小叶、小华等2名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案进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布。除相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侦查人员外,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还特别邀请了醴陵市团市委、司法行政人员、基层组织和社工志愿者等人员到场,并充分听取了各当事人、相关部门代表的意见。
  如何更加有效地解决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问题,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醴陵市检察院立足办案职能,注重凝聚多方合力,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问题。将小叶、小华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布会开到其“家门口”,便是该院立足职能、聚焦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一个缩影。
  因自己的朋友在镇上看篮球比赛时与人发生争执,2019年8月1日,小叶、小华受人邀约,在某网吧门口用拳头将对方谢某等二人打成轻微伤,后又手持砍刀、钢管将误认为系谢某一方的李某、彭某二人砍成轻微伤。案发后,小叶、小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对方谅解。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鉴于小叶、小华二人系未成年人,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归案后有悔罪表现、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决定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宣布会上,案件承办人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小叶、小华二人涉嫌寻衅滋事的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还现场解读了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刑事责任年龄、附条件不起诉等普法知识。发放了醴陵检察、青少年法治教育手册、青少年防范毒品手册等宣传资料。小叶、小华先后当场为自己犯下的错误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并保证今后再也不犯类似错误。二人的法定代理人对监护不到位作自我检讨,并分别教育各自孩子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学好本领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团市委、援助律师、公安机关、镇政府、村级组织、社工志愿者代表也分别就案件办理、犯罪嫌疑人将来的监管教育发表意见。此外,特别要求参与本案随意殴打他人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违法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一并接受了法治教育。
  在案发地组织召开附条件不起诉集中宣布会,一方面让涉案未成年人体会到触犯刑法的严肃性,促使其真正悔过自新,另一方面通过引入社会监督见证参与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办理,切实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同时彰显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

编辑: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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