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醴陵市公安局:举行驻村辅警警用电动摩托车发放仪式

发布时间:2020-01-21 访问: 作者:政工室 来源:政工室 字体[ ]

 

 

2020年1月20日,市公安局在机关大院举行驻村辅警警用电动摩托车发放仪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何忠明,市人民政府副调研员、市公安局政委杨帆出席仪式,市局党委成员、二级机构正职领导干部及全体驻村辅警参加活动。

杨帆在仪式上致辞,他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派出所和全体驻村辅警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夺取更加出色的业绩,贡献更加磅礴的力量。二要进一步严格管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装备的管理和辅警的培训,增强辅警爱护装备、管理装备和安全驾驶的意识。三要进一步发挥实效。全体民辅警要把这次警务装备配发作为提升工作能力的有效载体,努力当好“八大员”,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平安醴陵建设添砖加瓦。治安大队负责人对警用电动摩托车的使用作具体要求,驻村辅警代表作表态发言。

随后,何忠明宣布“醴陵市公安局驻村辅警警用电动摩托车”正式启用,全体局领导为各派出所发放警用电动摩托车。

最后,何忠明发令:启动绕城巡逻。249名驻村辅警驾驶警用电动摩托车昂首向前,以崭新的面容、磅礴的姿态,徐徐驶出庄严而又神圣的公安大楼,投入绕城巡逻工作。

编辑:市公安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