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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法院异地巡回审理“民告官”案

发布时间:2020-08-05 访问: 作者:陈茜静 来源:法院 字体[ ]

  


   8月5日上午,醴陵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了原告朱思明诉被告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芦淞大队道路交通管理及行政赔偿一案。这是该院2020年异地巡回审理“民告官”第一案。

为避免因异地管辖给当事人增加路途奔波的负担,方便群众诉讼,行政庭何昌炎法官不顾高温,早上7点便驱车赶赴芦淞区法院。庭审过程中,针对案件被告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芦淞大队对案涉车辆的报废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应予赔偿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醴陵法院巡回开庭审理异地管辖的行政案件,既有利于保持审理的公平公正性,又解决了异地管辖给当事人增加诉累的问题,最大限度的延伸了司法服务、实现了便民诉讼,受到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编辑: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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