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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1-09-01 访问: 作者:丁时伟 李四红 来源:市民政局 字体[ ]

  近年来,一些长期不开展活动、名存实亡、连续多年没有参加年检的“僵尸组织”长期挤占社会资源,耗费行政管理成本,存在潜在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组织有序发展。近日,民政部、省民政厅先后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年检”“不活动”“失联”的三类社会组织纳入重点整治范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市民政局结合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年报),调查核实确定“僵尸型”社会组织126家,涉及业务主管单位26家,印发《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函》,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及时将文件送至相关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强调相关社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工作;协调各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履行行业监管及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对“僵尸型”社会组织自查整改工作。对逾期不来办理的社会组织,将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给予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相应行政处罚。
  据了解,此项行动得到了全市各业务主管单位大力支持,相关部门和单位正认真对照“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开展自查自纠行动,目前已有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完成整改,1家完成注销,其它的也正在进行整改。

编辑: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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