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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上午,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会,传达省、株洲市、醴陵市安全防范紧急电视电话及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重点部署了农业、畜牧、农机领域安全、沼气安全和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会议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将秸秆垃圾禁烧作为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同时派驻10名机关干部到明月镇天华村,与镇村同吃同住,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

(派驻10名机关干部到明月镇天华村协助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针对当前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胡修文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当前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绷紧全面禁烧这根弦。二是要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包镇制度,全方位、严要求开展禁烧工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打击一起,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三是要科学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短信等渠道,结合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挂图、出动宣传车辆等方式,切实增强群众防火意识,自觉履行防火责任。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严肃处理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抓好秸秆垃圾露天禁烧工作,对秸秆垃圾禁烧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出现焚烧现象的镇村取消相关荣誉评选资格,相关农业经营主体两年内不享受涉农项目申报和涉农补贴资格,不参与本系统内各项荣誉评选。涉嫌违法者,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与种粮大户签订秸秆垃圾禁烧责任状)
会后,由局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到镇、村、组、大户,采取多次下村入户的方式,巡查各村(社区)禁烧工作情况,与经营主体签订秸秆垃圾禁烧责任状,并向村民宣传防火政策。下阶段,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保持秸秆垃圾禁烧高压态势,防止因秸秆垃圾焚烧引发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