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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南桥镇政府依据《醴陵市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记分暂行办法》,对5家存在严重“三超一改”(即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予以扣分,并作出相应处罚。
自“闪电”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检察、法院、安监等部门联合乡镇对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1月19日,南桥镇安监站在南桥村检查时发现,湖南省国申花炮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违规现象,该企业在1.3级工房或无药工房从事1.1级工序作业,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并且管理制度极其不健全。该企业被记8分,罚款5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改。
此外,该镇的醴陵市长青花炮厂、醴陵市利和引线厂、醴陵市允希花炮厂分别记3分,各罚款1万元。醴陵市庆丰出口花炮厂记5分,罚款5万。
据悉,以上5家企业是我市实行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制度以来第一批被记分的企业。去年12月12日,我市下发《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记分暂行办法》,实行企业违章违规行为扣分制度,累积记分周期为1年,年度内扣满12分的企业,安监局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顶格行政处罚,并报请省安监局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市人民政府关闭。3年累计扣满20分的,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