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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此有着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
对于“两个责任”的落实,枫林市乡党委书记高开军有着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党委是管党、治党的主体。如果把党风廉政工作比作一面旗帜的话,党委就要举好旗子,纪委就要举好鞭子,领导干部要摆好自己的位子。
高开军介绍:去年,枫林市乡掀起了基础设施建设高潮,硬化、拓宽道路46.1公里,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在此过程中,乡党委、纪委制定了严厉的监督制度,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实时监管,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插手任何工程建设。
高开军说:直至这些工程结束,没有一名群众反映有贪污和挪用资金的情况发生。现在,他们又从“领导班子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各领导班子分管部门”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两个责任”。高开军表示: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执纪和问责作用。枫林市乡党委在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一案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