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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早餐店超标使用添加剂被依法查处

发布时间:2016-07-26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近日,我市一家早餐店店主因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被依法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5月7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全市早餐行业突击检查时发现,宋某在城区经营的一家早餐店内存有大量硫酸铝铵和“泡打粉”,执法人员当即对店内食品及半成品抽样检查。经检测发现,宋某早餐店生产销售的油饼含铝量为774mg/kg,严重超出了国家规定的100mg/kg以下的标准。依据鉴定结果,执法人员立即扣押了3.86公斤硫酸铝铵和105小包“泡打粉”以及部分油炸食品、半成品。抽样送检结果出来后,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了询问调查,告知当事人其生产的油饼已严重超出限定标准,并将这一情况报送上级部门,随后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

7月19日,经法院审理判定,宋某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符合“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已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此,宋某被依法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朱兴建提醒所有的食品户:要守法经营,合法经营,特别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户,在添加食品剂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标准,不能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能超标准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编辑:谭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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