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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醴陵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作者:醴陵市 来源:市编办 字体[ ]

醴办〔201945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醴陵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长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驻醴各单位:

《醴陵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30

醴陵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醴陵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株办〔20191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醴陵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扶贫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株洲市委和市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负责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贫困退出和贫困监测,负责全市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脱贫攻坚调研、督查、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宣传、培训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社会扶贫工作。

(七)负责协调全市扶贫领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

(八)负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扶贫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来文来电和文件、材料撰写工作;负责宣传、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群团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会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产业发展财务股。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扶贫产业发展,为贫困户发展产业和充分就业提供服务;负责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资金、物资的分配和使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指导财政扶贫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负责财政扶贫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并指导项目的实施;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三)贫困监测股。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和贫困监测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数据系统维护和管理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与行业部门数据信息对接与共享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镇、村建档立卡业务工作。

(四)督查考核股(行业扶贫指导股)。负责督查、考核全市各单位和行业部门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贯彻落实有关扶贫开发政策;负责协调开展全市扶贫领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接待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扶贫开发综合调研;负责牵头行业部门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并指导行业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  市扶贫办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六条  市扶贫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3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