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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醴市监行处字〔2023〕第011号
发布时间:2023-03-23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3-07387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3-03-23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状 态: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醴市监处罚字〔2023〕011号
当事人:湖南德鑫联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MA4QGAJW50
住所(住址):湖南省醴陵市李畋西路1号浦建综合大厦10楼
负责人:程小明
身份证号码:430219***********
联系电话:177********
我局接到醴陵市公安局案件线索:“湖南德鑫联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小明,住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国瓷壹号C栋11楼1117号,成立日期:2019年05月15日),开发的一款“共享联保”APP软件,涉嫌传销的案件线索”。另接到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局关于印发《关于对网络异常经营主体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为为防范传销重大涉众风险发生,要求对湖南德鑫联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共享联保项目进行核查。经初步核查发现:用户下载“共享联保”APP软件,通过手机号注册成为会员,利用购买积分理财和商城购物等方式获取利益。经营模式有:1、获取积分理财收益,2、获取推广收益(分享奖和管理奖),3、区域代理商模式。为进一步查清事实,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市局批准,于2021年5月8日予以立案。后因案情复杂,我局执法人员两次申请案件延期。
调查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分别取得德鑫公司和醴陵市鹰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翔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于2022年5月24日会同醴陵市金融办、公安局执法人员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了现场笔录;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包括程小明和程婧,程婧为程小明的女儿)、鹰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潇(程婧的丈夫)、当事人的技术负责人黄涛(区域店长)、当事人的总裁王泽利(连锁店长)、当事人的市场总监康松辉(连锁店长)、当事人的商学院院长邱忠兆(同事称其为邱泽坤,区域店长)、大区店长李利君、优秀店长刘善桂、普通店长陈俊涛进行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查询了德鑫公司、鹰翔公司、程小明、程婧和张潇的涉案银行账号交易记录;取得了德鑫公司与技术公司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共享联保相关宣传课件和腾讯会议宣讲内容,其向投资者提供的融资计划书,德鑫公司对医疗养老审批资料及银行电子回单;我局委托湖南铭鑫司法鉴定所对鹰翔公司的多链优品台网站数据库进行了证据固定并出具了鉴定意见书。
2022年5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医疗养老等相关资料和设备进行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后于2022年5月27日解除先行登记保存。
经查,德鑫公司是2019年5月15日在本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程小明;2022年3月14日变更为程婧,2022年8月15日重新变更为程小明;公司经营地址为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国资壹号C栋11楼1117号,2021年6月1日变更为醴陵市李畋西路1号浦建综合大厦10楼,2022年11月初搬至长沙融程花园酒店;德鑫公司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18日。鹰翔公司是2021年9月8日在本局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张潇,公司经营地址为醴陵市李畋西路1号浦建综合大厦10楼。
德鑫公司于2019年创办之初启动了共享联保项目,于2020年6月份上线了共享联保APP,德鑫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德鑫共享联保”上宣称:“共享联保已由国家政府部门审批立项,共享联保APP是一个以实现全民免费医疗,免费养老的网络平台。项目创始人程小明先生,带领100多位联合创始人……让第一位共享联保的家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其已经过九大国家数据库审核获评电子商务诚信交易试点示范企业”。用户下载共享联保APP软件,通过手机号注册成为会员,利用购买积分理财和商城购物等方式获取利益。经营模式有:1、获取积分理财收益,2、获取推广收益(分享奖和管理奖),3、区域代理模式,4、医疗养老保障。德鑫公司在2021年6月份全面停止了共享联保APP,并将原有的获取积分理财收益、获取推广收益(分享奖和管理奖)、区域代理三个运营模式停止了,不过区域代理仍在兑付其收益,商城购物和联保积分(与以前的积分是两个概念)兑换医疗养老保障的运营模式仍在正常运行。其相关注册会员信息等数据转到了多链优品APP后台,多链优品APP的主体为鹰翔公司,由德鑫公司策划、控制。2021年10月份起,德鑫公司的多链优品商城网站、公众号、小程序、APP功能由广东七件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件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4X771F0C,法定代表人:王娟)接手进行技术开发和维护。同时德鑫公司制定并上线了店长制度、直推分销奖。德鑫公司对店长及分销收益的提现收取7%的手续费,对于多链优品APP的充值后余额提现的手续费为1%。
直推分销奖:其他人通过普通会员分享的推荐码下载多链优品APP软件并注册成为其普通会员,普通会员直接发展的其他普通会员如在多链优品商城有消费,就可以获利消费商品所产生利润的10%(藏獒植物饮品(6瓶/盒)八盒装为21.6%)作为直推分销奖励。
店长制度:在多链优品商城的注册会员都是其普通会员,店长分为普通店长、优秀店长、区域店长、大区店长和连锁店长五种,情况如下:
1.普通店长:当普通会员在多链优品个人累计消费700元,且直接发展10个会员后则升级为普通店长,普通店长可享受直推团队(直接推荐的所有注册会员)购买商品利润的3%(佣金),按比例享受间推团队(其间接推荐的所有注册会员,多层级推荐的也算)购买商品利润,其直接下级为普通店长时该比例为1%(即平级奖,当直接上下级的店长级别相同时享受);
2.优秀店长:当普通店长的团队成员(包括直推和间推团队)中产生了3个(要求至少1个是直推团队成员)以上普通店长,其个人累计消费2000元后则升级为优秀店长,优秀店长可享受直推团队购买商品利润的6%,按比例享受间推团队购买商品利润,其直接下级为普通店长、优秀店长时该比例分别为3%(享受店长级别收益比例之差)、1%(平级奖);
3.区域店长:当优秀店长的团队成员(包括直推和间推团队)中产生了3个(要求至少1个是直推团队成员)以上优秀店长,其个人累计消费3000元后则升级为区域店长,区域店长可享受直推团队购买商品利润的9%,按比例享受间推团队购买商品利润,其直接下级为普通店长、优秀店长、区域店长时该比例分别为6%、3%、1%(平级奖);
4.大区店长:当区域店长的团队成员(包括直推和间推团队)中产生了3个(要求至少1个是直推团队成员)以上区域店长,其个人累计消费4000元后则升级为大区店长,大区店长可享受直推团队购买商品利润的11%,按比例享受间推团队购买商品利润,其直接下级为普通店长、优秀店长、区域店长、大区店长时该比例分别为8%、5%、2%、1%(平级奖);
5.连锁店长:当大区店长的团队成员(包括直推和间推团队)中产生了3个(要求至少1个是直推团队成员)以上大区店长,其个人累计消费5000元后则升级为连锁店长,连锁店长可享受直推团队购买商品利润的13%,按比例享受间推团队购买商品利润,其直接下级为普通店长、优秀店长、区域店长、大区店长、连锁店长时该比例分别为10%、7%、4%、2%、1%(平级奖);
6.特别说明:各级店长在享受间推团队购买商品利润的比例实际为该店长与其直接下级的店长级别可享受的直推团队收益的比例差,如果级别相同则为1%(平级奖),如果该店长低于其直接下线的店长级别,则不再参与商品利润的分成。德鑫公司对上述店长的晋级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有所调整。
联保积分:积分获取途径有APP每日签到,多链优品商城购物,每连续签到3日赠送1积分,购物时按支付金额的5%赠送积分。
医疗保障:1积分兑换100元医疗保障额度,兑换的额度需9个月后生效,成为有效医疗保障额度,该额度将在生效起一年后失效。德鑫公司还引入了活跃积分概念,该积分来源于签到天数。当有会员来申请医疗补助时,会根据其有效医疗保障额度来确定其补助金额上限,德鑫公司根据上述数据来确定用户的最终补助金额。只有会员住院才可以申请医疗补助。
养老保障:每100个积分赠送1个养老节点,该养老节点需等待1年才会生效。德鑫公司将1个养老节点兑换比例规定为53.1元,德鑫公司会根据其经营状况调整兑换比例。会员需要满60岁后主动申请,由德鑫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养老补贴。德鑫公司规定养老补贴领取上限为60万元。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截止2022年5月30日,德鑫公司发展的会员账号总数为54585,经统计下线人员最多的会员的下线会员账号账号数为53828,下线层级为30层。根据程小明2022年11月16日接受询问时多链优品系统下单已付款金额为4196578.06元。
因当事人的财务制度不完善,不能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或账目,加之多链优品商城的商品数量大,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德鑫公司制定了上述分销制度和店长制度,在共享联保项目制定实施的过程中,通过其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其项目由政府审批立项,暗示其已由多个国家部委认可,参与共享联保项目可免费医疗免费养老的噱头。利用现代社会的老年化趋势,抓住老年人医疗养老的痛点,吸引大量会员特别是中年人和老年人的加入。店长制度有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并规定发展人员的数量,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网络层级,各级店长的佣金收益来源于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材料。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德鑫公司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的德鑫公司和鹰翔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德鑫公司的变更信息一份,证明:德鑫公司和鹰翔公司的的主体资格;
证据(二):德鑫公司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的程小明、程婧、张潇的复印件各一份,证明:相关涉案人员的个人身份信息;
证据(三):2021年5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程小明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1、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2、德鑫公司经营地址、正在运营共享联保项目;3、德鑫公司运营的共享联保APP的技术支持公司,其中联保商城主要是会员购物功能,名片分享为推荐其他人下载APP并注册成为会员,联宝支付主要是通过积分复投的方式获取积分收益,并可在德鑫公司的交易所上进行积分交易;4、德鑫公司招募300合伙人投资1万后可享受公司每月营业额1%的收益,承诺持有公司上市后的原始股权,参与积分交易手续费的5%分成;5、德鑫公司运营医疗和养老保障的兑付条件、额度及人员情况;6、联保积分的获取、使用、提现情况,联保积分可在德鑫公司的交易所交易(手续费20%),进行复投方式获得复利进行增值,提现的条件和德鑫公司管理联保积分的情况;7、德鑫公司通过奖励积分和发展人员的交易返利来鼓励用户发展新的用户;8、 共享联保项目的地区代理商模式,代理商按比例享受其代理地区的交易收入;9、德鑫公司通过组织培训和新闻发布会宣传共享联保项目及模式;
证据(四):2022年5年24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德鑫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的现场笔录一份和现场拍摄的照片六份(共六张),证明:1、德鑫公司的名称、经营场所的地址;2、德鑫公司正在运营多链优品商城(共享联保)项目;3、德鑫公司通过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宣传自己的共享联保项目;4、德鑫公司宣传其共享联保项目是“全民联保福利”、“经过多年的……专家论证消费养老、消费医疗的公益平台”、“应运而生运用区块链技术打造大数据 让每一位共享联保APP的家人老有所养 病有所医”;5、德鑫公司正在运营的多链优品商城管理后台情况;6、德鑫公司公司在其会议室进行过店长培训;7、鹰翔公司在德鑫公司的内部运营;8、德鑫公司正在运营其医疗、养老业务;9、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相关资料和设备进行先行登记保存;
证据(五):2022年5年2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相关资料和设备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填写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醴市监先登〔2022〕13-1、附财物清单)和送达回证各一份,后于2022年5月27日解除先行登记时填写的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醴市监解登〔2022〕13-1)和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医疗养老相关资料和设备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取证完成后已解除先行登记保存,德鑫公司已签收相关文书;
证据(六):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的董事长程小明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三份,程小明提供的德鑫公司微信公众号的截图4份,醴陵市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醴发改备〔20220)179号),证明:1、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2、德鑫公司经营地址;3、多链优品相关软件是以鹰翔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潇,程小明的女婿)名义开发运营的,实际由德鑫公司控制,其商城可以购物并获得积分,多链优品的积分(联保积分)可按比例兑换成其正运营的医疗养老项目保障额度。该积分与共享联保APP的积分不同,之间共享联保APP的积分概念已不再使用,德鑫公司已取消了积分交易;4、其他人可通过会员的推荐码成为多链优品的会员;5、德鑫公司制定并施行了医疗资助和养老保障的兑换比例,发放条件;6、店长制度的身份有普通店长、优秀店长、区域店长、大区店长和连锁店长五种,成为各级店长的条件和享受的收益,德鑫公司通过发放店长制度佣金鼓励会员不断发展新会员;7、地区代理的数量及收益比例,德鑫公司未发展新的地区代理但仍正常兑付其收益;8、成为300合伙人的条件和收益;9、德鑫公司有通过个人账户参与积分交易买卖;10、德鑫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变更情况,法定代表人由程小明变更为其女儿程婧;11、德鑫公司通过培训、公司公众号宣传多链优品运营模式的情况,德鑫公司在公众号文章中宣传共享联保项目(现为多链优品)由国家政府部门审批(以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为依据),由多个国家部门机构审核增强其公司和项目的合法合理性,以免费医疗免费养老吸引会员特别是老年人加入;12、德鑫公司的分销制度及奖励,推荐人即可获利被推荐人交易的利润分红;13、德鑫公司的共享联保APP设计方案由程小明提出;
证据(七):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31日、2022年7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程婧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四份,程婧提供的项目交付函一份(共5页),证明:1、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2、德鑫公司的股东股权变更情况,法定代表人由程小明变更为程婧;德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决策人是程小明;3、分销制度和店长制度通过推荐人参与被推荐人的交易利润分成来快速发展多链优品商城的会员;4、德鑫公司的APP替代依次为共享联保、德鑫联保和多链优品,最新的多链优品APP是以鹰翔公司名义申请开发,具体由德鑫公司进行决策;5、德鑫公司的制定并执行分销制度与店长制度;6、地区代理的数量及收益比例,德鑫公司未发展新的地区代理但仍正常兑付其收益;7、德鑫公司制定并执行了医疗与养老保障的兑付条件、领取审批流程、发放标准;8、德鑫公司共享联保项目的经营模式、积分交易机制由程小明、吴俊余、王泽利制定;9、德鑫公司利益来源情况;10、德鑫公司后台用户数据情况;11、鹰翔公司的账户交易明细;
证据(八):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的技术负责人黄涛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三份,黄涛提供的多链优品经销商列表一份(共5页),养老节点分红明细一份(共19页),300合伙人资料一份(共3页),共享联保APP演示操作文档一份(共24页),共享联保运营模式宣传的演示文档一份(共22页),证明:1、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2、2021年10月份起,德鑫公司的多链优品商城网站、公众号、小程序、APP功能由广东七件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件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4X771F0C,法定代表人:王娟)接手进行技术开发和维护。德鑫公司制定并上线了店长制度、直推分销奖。;3、多链优品积分的获取途径有会员签到和购买商品;4、德鑫公司领取养老和医疗补助时条件和审批流程;5、德鑫公司举办店长培训会和其他宣传会的相关情况;6、店长制度和分销制度的情况,发展的店长和会员情况;7、被询问人(区域店长)在店长制度中的情况;
证据(九):2022年5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的行政负责人张潇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1、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2、德鑫公司医疗养老的情况;3、店长制度和区域代理情况;4、多链优品是以鹰翔公司为主体开发的,张潇是鹰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证据(十):2022年6月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的总裁王泽利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1、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2、德鑫公司的基本情况;3、店长制度的情况;4、多链优品APP情况及被询问人(连锁店长)在店长制度中情况;
证据(十一):2022年6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的市场总监康松辉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1、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2、300合伙人项目情况;3、店长制度和区域代理的情况;4、被询问人(连锁店长)在店长制度中的情况,团队分红(店长分红)、区域代理分红、分销商分红的情况;5、积分交易情况;
证据(十二):2022年6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德鑫公司的商学院院长邱忠兆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邱忠兆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1、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2、德鑫公司通过线上线下推广共享联保项目的医疗养老保障和店长制度;3、店长制度和区域代理的情况;4、被询问人(区域店长)在店长制度中的情况;
证据(十三):2022年6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店长制度中的大区店长李利君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1、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2、300合伙人项目情况;3、店长制度和直推分销奖的情况;4、被询问人(大区店长)在店长制度中的情况;5、被询问人是被德鑫公司提供的医疗养老补助吸引加入共享联保项目的;
证据(十四):2022年6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店长制度中的优秀店长刘善桂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刘善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1、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2、医疗养老保障的情况;3、被询问人(优秀店长)在店长制度中的情况;
证据(十五):2022年6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店长制度中的普通店长陈俊涛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一份,陈俊涛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1、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2、被询问人(普通店长)在店长制度中的情况;
证据(十六):德鑫公司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的德鑫公司的公司章程、企业登记情况表、基本存款账户、房屋租赁合同各一份,财务报表2份,证明:德鑫公司的基本情况,德鑫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情况,财务情况;
证据(十七):德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程婧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的项目开发交付函两份、开发协议或合同五份、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支付业务许可证一份,证明:德鑫公司的共享联保项目相关APP的开发情况;
证据(十八):德鑫公司的技术负责人黄涛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的共享联保课件和腾讯会议,证明:德鑫公司宣传共享联保项目是政府立项,免费医疗养老保障,以及项目的高收益;
证据(十九):德鑫公司的总裁王泽利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的德鑫公司的融资计划书,证明:德鑫公司对共享联保项目的融资推广;
证据(二十):德鑫公司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的共享联保养老资助资料表四份,共享联保医疗资助审批表五份,银行交易回单七份,证明:德鑫公司执行医疗养老的审批制度,并兑现其医疗养老资助承诺;
证据(二十一):德鑫公司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的微信截图五份,德鑫公司员工的演讲图片四份,共享联保APP股权合作协议一份,证明:1、德鑫公司通过微信群和腾讯会议宣传共享联保项目;2、德鑫公司的主要员工宣讲共享联保项目;3、德鑫公司对于股权合作的管理;
证据(二十二):湖南铭鑫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对德鑫公司多链优品后台网站数据库进行司法鉴定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湘铭鑫司鉴所[2022]电鉴字第87号)和我局鉴定委托书(醴市监鉴委〔2022〕13-1号)各一份,证明:1、德鑫公司多链优品系统中区域代理、订单、充值、区域代理、分红佣金的具体数据情况;2、截止2022年5月30日,德鑫公司的会员有54585个,各级店长中店长(普通店长)219个,优秀店长215个、区域店长53个、大区店长15个、连锁店长6个,充值金额6195656.49元,提现金额261620.95元,已支付订单记录8320条、金额5374990.27元,佣金已发放金额122718.41元(其中分销提成67344.98元,区域代理提成9694.87元,团队分红45678.56元);3、根据会员推荐关系共得到38棵多叉树,下线会员最多账号手机号码为13800138000,下线会员为53828,下级层数30层;4、德鑫公司按照其制定的店长制度规定的标准对各级店长兑现其分红佣金承诺;5、德鑫公司按照其制定的分销制度规定的标准(一般是商品利润的10%,藏獒植物饮品(6瓶/盒)八盒装为21.6%)对分销商进行分红;6、我局委托有资质的湖南铭鑫司法鉴定所对德鑫公司的多链优品后台网站数据库进行鉴定;
证据(二十三):本局执法人员对德鑫联保公司(账号:18146**********,开户行:农业银行醴陵国泰分理处;账户73302**********,开户行: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鹰翔公司(账号:73302**********,开户行: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查询的交易记录三份及相关协助调查函,证明:1、德鑫公司和鹰翔公司的运营情况;2、德鑫公司向其讲师和员工发放工资,向技术公司支付了研发费用;3、鹰翔公司资金来源于多链优品商城,资金主要流向德鑫公司;4、德鑫公司的账户有向会员支付养老医疗资助,发放店长制度、分销制度的分红佣金;
证据(二十四):本局执法人员对德鑫联保公司区块链共享联保APP项目医疗养老专户(账号:18146**********,开户行:农业银行醴陵国泰分理处)查询的交易记录一份及相关协助调查函,证明:德鑫公司医疗养老专户资金主要来源于德鑫公司的公司账户,德鑫公司按照其制定的医疗养老制度规定的标准发放资金;
证据(二十五):本局执法人员对程小明(账号:6230**********,开户行:平安银行醴陵支行;账号:62284**********,开户行:农业银行醴陵国泰分理处;账号:6228481**********,开户行:农业银行醴陵国泰分理处;账号:62170**********,开户行:建设银行醴陵中心街支行)、张潇(账号:622700**********,开户行:建设银行东莞长安支行)、程婧(账号:6230580**********,开户行:平安银行醴陵支行;账号:6230**********,开户行:醴陵农商银行;账号:62133**********,开户行:农业银行醴陵国泰分理处;账号:62284**********,开户行:农业银行醴陵国泰分理处)查询的交易记录九份及相关协助调查函,证明:德鑫公司向程小明、程婧账户有大额资金转出;
证据(二十六):本局执法人员制作的数据光盘一个,内容为程婧向执法人员提供的鹰翔微信商户交易流水、现金流水和帐户明细,证明:鹰翔公司的资金归集情况,鹰翔公司的资金主要流向德鑫公司。
以上证据均经查证属实,依照法定程序收集,与违法事实相关,符合法定形式且均经当事人发表意见,本局予以采信。
本局于2023年2月13日对当事人送达了醴市监听告字〔2023〕01号《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且对所有定案证据未提出异议。
本局认为,德鑫公司推广运营共享联保项目,制定相关的奖励制度。通过多链优品商城整合商品销售、医疗养老、店长制度佣金分红、直推分销奖励分红等模式,以医疗养老保障吸引普通会员注册,以店长制度发展会员和店长,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并规定发展人员的数量,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网络层级(普通会员、普通店长、优秀店长、区域店长、大区店长和连锁店长),各级店长的佣金收益来源于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德鑫公司已按其制定的奖励制度进行兑付。当事人参与了共享联保项目运营模式的制定、变更、执行过程。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的规定,构成了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第二条“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和第五条“关于“团队计酬”行为的处理问题 关于“团队计酬”行为的处理问题: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的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传销违法活动中,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团队计酬式传销的违法所得,销售自产商品的,按违法销售商品的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销售非自产商品的,按违法销售商品的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的规定。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鉴于多链优品商城显示下单已付款金额为4196578.06元,德鑫公司以政府部门审批认可,以免费医疗养老保障宣传共享联保项目。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均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材料并在后期进行积极整改。德鑫公司的医疗养老保障一直在正常兑付,我局未接到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我局认为当事人组织策划“团队计酬”式传销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的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第二条、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二、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00元,上缴国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股领取《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再从提供的以下账号中(开户名称:醴陵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1、账号:82010750000000262 开户行:醴陵市农商行营业部;2、账号:190302160902490490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醴陵支行;3、账号:430015100620500021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醴陵支行;4、账号:1811690104000003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醴陵市支行;5、账号:604157360109 中国银行醴陵支行;6、账号:5004239900027 华融湘江银行醴陵市支行;7、账号:100494096980010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醴陵市支行; 8、账号:800109707211018 中国长沙银行醴陵支行。)选择与自己开户行相对应的银行交纳罚没款。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四)项的规定,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数额;(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醴陵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亦可6个月内依法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执法监督电话:0731-23224275(纪检监察室)
0731-23677389(法规股)
(本局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