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醴陵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醴交处罚〔2024〕0694号

发布时间:2024-11-01 访问量: 作者:醴陵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醴陵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醴陵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醴交处罚〔2024〕0694号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桂林市**危险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4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张**,公司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高新区********,联系电话:185****9826。 

二、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根据在行政检查中发现的,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8日对你单位涉嫌擅自改装已取 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桂C8****楚胜牌重型厢式货车)的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期间,本机关采取了收集现场证据材料、调查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开展调查取证; 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 

三、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 经查, 2024年10月24日19时1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郭再德、彭艳飞(执法证号 分别是:18020817096、18020817092)在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白兔潭镇荷田村行政检 查中发现,对运行至该地的桂C8****楚胜牌重型厢式货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本机关执法人员向该车驾驶员出示了执法证件表明了身份。经检查,该车的车主为桂林**顺危险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是何昌根(取得了“爆炸品的从业 资格证件”),车上载有1500件财旺烟花,是在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白兔潭镇荷田花炮厂装载的,运到长沙市宁乡市,运费1600元(暂未收取,到达目的地付运费)。该 车驾驶员何*根当场出示了桂C8****楚胜牌重型厢式货车的《道路运输证》,证号: 桂交运管桂字4503********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烟 火)、1类4项(烟花爆竹);发证日期:2023年05月23日:发证机关:桂林市行政审批局。该车货厢与《道路运输证》上车辆登记照片明显不符。桂C8****楚胜牌重型厢 式货车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车辆尺寸为长 9850MM,宽 2540MM,高 4000MM,而该车《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车辆尺寸长 9900MM,宽2550MM,高 3720MM,该车整体货厢进行 了更换。2024年3月20日,你公司因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被湖南省 岳阳市临湘市交通主管部门处以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湘临交[2024]0100128 号)。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现场照片、现场 测量视频资料、《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法人 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第一次行政处罚信息截图等证据予以证实。 上述证据经过本人阅示并发表意见,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三条规定,可作为本案证据材料使用。

四、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与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9日 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湘醴交罚 告〔2024〕0694号),告知你单位本机关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 及你单位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你单位提出了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意见,本机 关予以采纳。 

五、行政处罚依据及决定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现参考《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管理序号130) 违法程度:较重,违法情形:被主管部门再次发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 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处罚基准:处以一万元以上 少于一万五千元的罚款。现责令该公司改正,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 六十一条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六、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醴陵支行(地址:湖南省醴陵市滨河路52号),户名:醴陵市财政局非税收入 汇缴结算户,账号1903021609024904901。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 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救济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醴陵人民 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登录网址 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务平台、 “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株洲市芦淞区 人民法院起诉。但复议期间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醴陵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