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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1-11-03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7-0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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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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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醴陵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要求,对我局2011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本次案卷评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加此次案卷评查的人员为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体人员。2011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案卷数为160本,此次评查共抽查案卷100本。评查结果为:优秀卷19本,占评查案卷总数的19 %;达标卷78本,占评查案卷总数的78 %;未达标卷3本,占评查案卷总数的3 %。从评查结果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能够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适当、程序文书齐备,案卷质量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与2010年度相比,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案卷质量有了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将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如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要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处罚程序方面。个别案件应适用一般程序而按简易程序办理;无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等行政机关内部审批文书;达到听证标准的案件没有向当事人告知听证权利;听证告知文书与陈述申辩告知文书混用;当事人未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的,没有在案件集体讨论笔录、案件处理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记明;没有将代理人委托书入卷。
2.处罚案件笔录方面。检查笔录的时间、地点、执行人员不明确,未注明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及证件号码,没有调查人员签名;询问笔录未记录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的环节,没有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没有询问人签名或盖章,未详细记录一问一答过程,书写潦草;调查笔录修改处没有当事人捺印或签字,当事人签名没有附写日期;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前没有进行集体讨论,或集体讨论事项记载不规范(没有参加讨论人签名,没有各参加人的发言内容,结论性意见没有记清违法事实、处罚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3.立案审查决定方面。表格填写不规范,案件简要情况记载不清;案件集体讨论笔录与案件处理审批表的选择不规范(对于一般案件可不经过集体讨论,由办案人员直接呈报案件承办机构及分管负责人审批。重大复杂案件则必须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办案人员呈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处罚决定书内容欠缺,没有完整表述事实、证据、依据、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及处罚决定,告知法律救济方式不全面;文书送达方式及签收不规范。
4.结案文书方面。结案审批表无案件执行情况说明;案件简要情况记载不明(应写明违法事实、执法依据、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承办人意见填写不规范(应由案件承办人写明建议结案的理由并签名或盖章);结案报告没有填表人签名。
(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部分执法部门和单位使用预定格式执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时,没有编写统一号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不明(当事人是公民的,要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记载其名称、法定代表人、电话、住址、邮编等);没有记清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事项和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没有写明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实行罚缴分离的,没有告知当事人罚款缴付的指定银行名称、地址,及逾期缴纳罚款有加处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对人权利救济途径告知不详(应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分别注明复议机关及复议期限、诉讼机关及诉讼期限)。
(三)案卷格式及填写问题。没有国家部委制式文书的执法单位,未根据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业务情况作必要调整,导致卷内文书格式不规范。一是文书名头表述不全,没有本执法部门或单位名称,如“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应记为“***(单位名称)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二是文书文号编写不准确,文号应体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内容及作出机关。三是各类文书中的日期未填写完整。
(四)案卷装订中存在的问题。在案卷装订时没有对卷内文书进行认真校对,出现目录中记载页码与卷内文书所在页码不一致;卷内目录和证据材料备考表填写不规范;没有在正页的右上角或反业的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油笔字迹文书直接入卷,没有使用复印件;案卷装订有金属物;纸张大小不统一,过小文书没有衬纸粘贴,过大文书未折叠整齐;卷内文书重复;复印件来源记载不明;卷宗封皮上没有准确标记卷宗编号;案卷装订顺序不正确,案卷装订不整齐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意见
针对本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认识,提高案卷质量。各相关业务股室、中心所要把本次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实。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集体讨论笔录,案件处理审批表中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逐项规范,落实整改。
(二)规范行为,强化制度保障。各相关业务股室、中心所要根据此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案卷评查的各项制度,建立起完备的配套保障体系,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重行为、轻证据”、“重执法效果,轻案卷文本”等错误观念和行为,对每个实体行为、每个步骤环节,都要从“案卷建设”的角度,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保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每一个步骤、程序、细节,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和完备的文书体现,且所有的证据、文书都能归档入卷,并符合规范化的要求。要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的内部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的部门规范标准,使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立卷归档水平通过本次评查上一个新台阶。
(三)查找差距,认真落实整改。要以本次案卷评查为契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全面进行一次复查。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案卷评查标准,结合此次通报的情况进行整改,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规范执法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