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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用地清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9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醴国土资发〔20169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

危险品生产企业用地清查的通知

 

各中心所(分局)、机关相关股室: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近几年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生产企业违法用地现象,为加强和规范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用地全面、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土地,决定开展全市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用地专项清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清查行动领导小组

    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用地的清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用地、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成立专项清查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长:陈      

副组长  瞿海华      

  员:各中心所(分局)负责人,执法监察大队、规划用地、政策法规、地籍等股室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大队。

二、加强清查、如实上报

各中心所(分局)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有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用地的乡镇、村要进行重点清查,明确清查责任人;对辖区内涉嫌违法用地的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的用地情况进行清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对清查中发现批而未供、未批先用等问题的,要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清查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三、依法规范、及时查处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用地的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坚决严肃地予以立案查处。领导小组将对中心所(分局)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清查不到位、发现不制止和有案不查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时间安排

2016331日前,各中心所(分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产品企业违法用地清查情况报告、《醴陵市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用地清理情况统计表》(附表1)和《醴陵市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违法用地清理情况统计表》(附表2),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以纸质盖章为准,电子版发送至陈鹏程QQ1240515033,联系电话23220308

各中心所(分局)利用这次清查行动建立常态的监管工作机制,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违法用地的行为,并将清理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附1:醴陵市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用地清理情况统计表

 附表2:醴陵市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违法用地清理情况统计表

 

 

醴陵市国土资源局

2016229

附表1

醴陵市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用地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负责人)

地址(镇村组)

用地面积

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是否办理合法用地手续

备注(建厂时间等)

总面积(亩)

耕地面积(亩)

 

 

 

 

 

 

 

 

 

 

 

 

 

 

 

 

 

 

 

 

 

 

 

 

 

 

 

 

 

 

 

 

 

 

 

 

 

 

 

 

 

 

 

 

 

 

 

 

 

 

 

 

 

 

 

 

 

 

 

 

 

 

 

 

 

 

 

 

 

 

 

 

 

 

 

 

 

 

 

 

 

 

 

 

 

 

 

 

 

 

 

 

 

 

 

 

 

 

 


附表2

醴陵市烟花爆竹、加油(气)站等危险品生产企业

违法用地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违法单位   (或个人)

座落位置

面积

违法类型

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

  

总面积(亩)

其中   耕地(亩)

未报即用

边报边用

未供即用

是否立案

是否下达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建筑物面积(㎡)

拆除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