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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株(醴)城行罚字〔2025〕第7004号

发布时间:2025-04-25 访问量: 作者:市城管局 来源:市城管局 字体[ ]

                  株洲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

株(醴)城行罚字〔20257004号

名称:湖南省醴陵市******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MA4T******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来龙门街道上洲村******

法定代表人:张**

联系电话:152********

你单位于2025年3月5日,在醴陵市国瓷大道实施了未取得城市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的行为,涉嫌违反《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本机关于2025年 3月6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你单位于2025年3月5日晚在醴陵市国瓷大道未取得城市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经执法人员2025年3月6日现场勘验核实,你单位未取得城市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处置城市建筑垃圾17车、80方。

上述事实有如下证据证实:

1、行政处罚检查记录;

2、湖南省醴陵市******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取得城市管理部门许可处置城市建筑垃圾来源国瓷大道拆除民房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3、湖南省醴陵市******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取得城市管理部门许可处置城市建筑垃圾案的建筑垃圾倾倒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4、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5、责令停止(改正)情况复查记录;

6、调查(询问)通知书;

7、湖南省醴陵市******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人张**的调查(询问)笔录;

8、**的身份证影印件;

9、湖南省醴陵市******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影印件;

10、湖南省醴陵市******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的身份证影印件;

11、车辆湘B6P***行驶证影印件;

12、车辆湘B67***、湘B59***行驶证影印件;

13、傅**的身份证影印件;

14、傅**的调查(询问)笔录;

15、湖南省醴陵市******有限责任公司拆迁房屋合同复印件。         

以上证据均有相关人员签名(按捺手印)或盖章确认,本机关决定予以采信。

本机关于2025年3月6日对你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株(醴)城行停(改)通字(2025)第7004号),责令你单位3月12日16时00分前停止未取得城市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并对倾倒的建筑垃圾点进行清理并播撒草籽,本机关于2025年3月12日16时05分进行复查,你单位在责令期限内停止未取得城市管理部门许可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并对倾倒建筑垃圾点进行了清理并播撒草籽。

综合以上情况,你单位未取得城市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应当取得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

《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行政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机关根据前述违法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拟对你单位:作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11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株(醴)城行告字〔2025〕第7004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于2025年4月11日签收。

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以上事实,本机关均有相关文书及送达回证为证。本机关根据前述违法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你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到长沙银行醴陵支行(收款人名称:醴陵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款结算户,账号:8001097072 1101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醴陵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影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影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4月24日


 

 

注:1、本决定书一式四份,分别为存档,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留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送达被处罚人。

 2被处罚人罚款缴纳通知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