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株醴)应急罚〔2025〕111号

发布时间:2025-08-12 访问量: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株醴)应急罚〔2025111

 

被处罚单位:醴陵市宏远加油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MA4L58****)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浦口镇花椒村G106旁    邮政编码:412200

法定代表人:郑**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

违法事实及证据:2025 年 7 月 18 日醴陵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醴陵市宏远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 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加油站站房二楼内有员工家属居住痕迹,经了解有 3 人居住,其中 2 名小孩、1 名妇 女)。

主要证据: 第一组证据:《现场检查方案》(湘株醴)应急检查〔2025〕632 号,证明 202 5 年 7 月 18 日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危化股执法人员对醴陵市宏远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前制定了详细的现场检查方案。

第二组证据:《现场检查记录》(湘株醴)应急检查〔2025〕589 号,证明 202 5 年 7 月 18 日,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危化股执法人员对醴陵市宏远加油站的现场检查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

第三组证据:《 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湘株醴)应急责改〔2025〕318 号、证明 2025 年 7 月 18 日,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危化股执法人员对醴陵市宏远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的行政执法文书。

第四组证据:《询问笔录 》2 份,主要负责人郑**、安全员郑**口述记录材料各一份,证明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危化股执法人员对醴陵市宏远加油站违法违规事实进行了调查取证,现场询问情况。

第五组证据:《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证明醴陵市宏远加油站属于合法企业。

第六组证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 份,证明醴陵市宏远加油站有经验危险化学品的资质。

第七组证据:郑**身份复印件一份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份,证明郑**的有效身份和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资质。

第八组证据:郑**身份复印件一份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份,证明郑**的有效身份和安全员身份。

第九组证据:现场违法照片。

醴陵市宏远加油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 第一项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参考《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年版)第一章第一节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项第一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员工宿舍人数少于四人的。处罚基准: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处少于二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少于二千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至湖南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82010750000000262。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 60 日内向醴陵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依法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醴陵市应急管理局(印章)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