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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五查”强化会计监督

发布时间:2013-05-27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3]8号)文件精神,醴陵市财政局实行“五查法”,积极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着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五查法”,强化会计监督检查:一是查证,检查财会人员是否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和任职资格,从源头上把关。二是查库,即突击盘查库存现金,对出纳员的现金、单据、银行日记账、银行对账单等,逐一核实,摸清资金来源渠道,看是否存在多开户头、公款私存、账外账等。三是查票,认真检查单位对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情况,看有无违规收费、收入不入帐等情况。查票还包括核查原始票据,重点检查有无假发票,逐一核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四是查岗,看其内部会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会计法》要求,重点关注其授权批准、岗位职责分离、查验与核对以及信息准确性及沟通有效性等,看其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五是查债,对单位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关注其真实性和风险性,督促单位积极清收债权;加大化债力度,同时加强隐性债务管理,切实提高化债控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