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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4-07-11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株洲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审计工作基本规划、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审计、财政经济方面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2.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并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并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的建议。
  4.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观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5.负责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负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组织审计单位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纳入我局2014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全局现有在编人员26人,退休人员13人,因工作需要聘请临时人员9人。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305.8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265.8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30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0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187.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局机关118.08万元,市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中心69.79万元。
  2.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11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经济责任审计业务费支出10万元、同级财政审计业务支出5万元;金审工程维护费支出20万元、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业务支出51万元、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支出7万元、内部审计指导支出7万元、审计工作业务支出1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了7.9万元,下降了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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