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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5-07-09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政府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服务指南
办事程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承办股室
(单位)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内) 所需提供的资料
项目公示 采购监管股 不少于5 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公示资料: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采用猜疑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入市登记 采购监管股
交易中心
1 1、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
2、委托代理公司采购协议(原件)
3、采购代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已在我局备案的代理公司不要)
备案协商情况记录 采购监管股 1 协商情况记录
成交供应商公示 代理机构 3 成交结果公告资料: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受理质疑期) 供应商 7 质疑书及证明
质疑答复 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
7  
(受理投诉期) 供应商 15 投诉书及相关证据
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30  
备案成交通知书 采购监管股 1 成交通知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