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房产管理局办事公开内容之危房安全鉴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22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办理部门: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办理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三、办理条件:1.当事人提出安全鉴定申请报告;2.填写安全鉴定申请表;3.房屋所有权证;4.当事人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代表证明。
四、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2.现场核实;3.鉴定评级;4.处理建议;5.安全报告。
五、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出具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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