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金石小区廉租住房分配方案 (2015年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9 【字体大小:大中小】
醴陵市金石小区廉租住房分配方案
(2015年度)
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廉租住房保障的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本方案。(2015年度)
一、住房有关情况
(一)房源情况。根据所确定配租对象数量,在金石小区廉租住房小区34、35、36、37号楼共4栋108套房屋用于本次实物配租。
(二)建设标准。三刀石廉租住房为六层砖混结构,进行普通装修,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住宅套型为两室一厅,建筑面积49.80平方米。
二、住房配租对象
按照“以人为本,好事办好”和解决住房困难与改善住房条件相结合的原则,在我中心登记备案的住房困难户家庭中拟分配对象中确定96户符合条件及分配原则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住房分配方式及时间安排
所有住房困难户以保障中心备案资料中情况为依据,凡老弱病残的都分配低楼层,其余的一律进行抽签确定楼层房号。抽签时间暂定为六月五日。
有以下三种情况的为照顾对象,不参与此次抽签,直接安排一、二层:
A、申请人或其配偶为70岁以上的(以身份证为准);
B.常住家庭成员中有视力及下肢伤残1级和2级的(以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证为准)。
C、常住家庭成员中经医院出具证明并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宜居住高层的重大疾病患者。
四、选房工作安排
(一)入住家庭公示。对配租对象申请保障时所提供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拟定抽签或选房顺序,通过相关报纸、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五月十九日至五月二十六日。
(二) 抽签参加人员确认。抽签人员原则上为住房保障申请人。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抽签通知等准时进入选房现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选房,被委托人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选房顺序确定
1、特殊人员家庭。特殊人员人员家庭选房顺序在现场按以下步骤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第一步,根据抽签报到顺序依次抽取抽签顺序号;第二步,根据所确定的抽签顺序号依次摸球确定房号。
2、其他人员家庭。其他人员家庭选房顺序在现场按以下步骤通过抽签、摸球方式确定:第一步,根据抽签报到顺序依次抽取抽签顺序号;第二步,根据所确定的抽签顺序号依次摸球确定房号。
(五)抽签工作程序
1、抽签。抽签参加人员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到抽签处抽签,抽签时间控制在10秒。
2、确认。抽签采取即时确认的方式。工作人员对所抽房号现场当众展示、在房图上进行标示,并当场签订《金石小区廉租住房房号确认书》。
五、其它规定
(一)入住对象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到选房地点参加抽签,抽签时工作人员按选房顺序号依次唱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自动排到当天抽签的末位,末位仍未到场的视同放弃,房源由住房保障部门在申请廉租房的其住房困难户中另行安排。
(二)为保持会场的良好秩序,其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也不得聚众围观,抽签一经确定并签字后不得更改。
(三)抽签确定房号后待房屋达到交房条件后凭住房保障中心入住通知单与保障性住房管理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醴陵市住房保障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