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公安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5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由醴陵市公安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醴陵市网上公安局(ll.zzga.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醴陵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23267710。

醴陵市公安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7年,醴陵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警务公开工作纳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从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规范办事流程入手,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办理证照流程以及治安案件办理情况等项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执法、办案、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有力推进了警务公开工作。

    (一)不断理顺工作机制。建立了分管局领导亲自抓,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纪委等综合部门牵头抓,人口、治安、交警、危爆等部门分片分线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警种、各部门职责任务,形成了“领导抓、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信息公开受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市局门户网站警务公开栏目分为“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群众可通过该栏目浏览公开项目,对需要公开的可以通过该栏目进行申请。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市局坚持“协调统一、注重实效”的原则,除了依托醴陵市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外,还通过醴陵市网上公安局(ll.zzga.gov.cn)实时对外发布最新的警务信息。同时,充分结合“法制宣传日”、“国际禁毒日”、“安全宣传日”、“消防宣传月”、“110宣传日”等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开展政策法规和警务工作宣传,实现了信息受众面明显扩大、影响力显著提升的既定目标。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为促进警务公开机制落到实处,把评判公安工作的尺度交给群众,市局依托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积极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依法向社会公众和特定对象公开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信息,确保公安机关和民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2017年,市局主动公开行政案件处理情况2083件,受理“阳光警务平台”案事件109件,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有关业务、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信访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整合各业务警种网上办事资源,推进网上公安局应用,主动公开各类业务办事指南,提供业务表格下载,为群众提供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再次赴港澳签注、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罚款网上缴纳、车驾管业务网上预约等网上办事服务项目,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流转,让群众少跑腿”。同时,对不可网上流转的业务进行分类,公开办事须知、流程、咨询电话,提供在线咨询、预约、查询“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二、主动公开警务信息情况

    2017,市局累计主动公开警务信息500余条(不含阳光警务数据),主要通过互联网、办事大厅、新闻发布会以及其它渠道(包括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重大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警务信息情况

    2017,市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警务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7,市局通过网上公安局受理公众咨询139件,咨询的热点主要集中在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案件处理等方面,市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规范,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回复率达100%。

    五、警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市局警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警务信息公开机构人员与经费情况

    市局目前从事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有1人。查询点设在市局指挥中心,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及相关设备,全年用于警务信息公开的经费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