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水利局2016年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情况总结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06 【字体大小:

醴陵市水利局

2016年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情况总结

2016年,水土保持站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帮助下,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四和、申龙江两条小流域建设,目前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初步达到预期目标,现总结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201547号文件)、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农指〔2015223号《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资金的通知》要求,醴陵市水土保持站精心组织,并根据湘水保〔2015106号文件的批复要求和湘水办〔201617号实施计划的要求,认真开展了项目前期建设工作。并于20158月委托株洲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完成了四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2015121日省厅对实施方案下达了批复,2016223日省厅下达了项目实施计划,项目于6月份开标,郴州市水电建设公司中标,9月份正式开工建设。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637号),追加我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老区项目)资金1521万元。根据文件精神,我市水土保持监督站按照相关要求,选取醴陵市明月镇申龙江小流域作为项目实施地,委托湖南联信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7月份编制了申龙江小流域建设实施方案报告,于10月份组织招标工作,11月份正式开工建设,12月底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情况

四和生态清洁小流域、申龙江小流域分别位于醴陵市船湾镇和明月镇。项目区土地合计总面积为46.07km2,水土流失面积12.57km2,综合防治面积11.72km2。项目总投资58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10万元,地方配套17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10万元。具体措施有:水土保持林185.61hm²,经果林37.91hm²、封禁治理591.55 hm²、山塘整修12座、道路工程5.08km、工程标牌21块、河道整治2.285km、厕所改造20个、垃圾桶50个、垃圾池5个、垃圾车5辆、休闲设施1处、绿化美化2.05 hm²、村道绿化美化1.64km等。

自开工建设以来,项目法人醴陵市水土保持监督站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认真组织工程建设和管理,协调项目区村组关系,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加强现场指导和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每项单元工程如质如量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到12月份基本完成项目主要工程施工任务。具体完成工程量如下: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1.13km2,完成投资390万元。具体措施有:水土保持林167.05hm²,经果林33.84hm²、封禁治理532.40 hm²、山塘整修11座、道路工程4.95km、工程标牌21块、河道整治2.2km、厕所改造20个、垃圾桶50个、垃圾池5个、垃圾车5辆、休闲设施1处、绿化美化2.05 hm²、村道绿化美化1.64km等。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严格遵守各项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办法,项目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央投资严格按照实施计划用于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的支付,实行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财务报账制、工程单价评审制、按工程进度付款制,严格按程序拨付资金。项目总投资58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10万元,地方投入17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10万元。我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我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资金到施工单位。

四、项目组织与监督管理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四制”执行,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项目启动之初成立了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部,由市水土保持站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并指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长驻工地,全程跟踪项目施工,对工程死角、隐蔽工程加派力量监管到位,力争打造优良工程、示范工程。

五、主要经验与做法

1、强化生态保护意识,充分理解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的内涵,认真做好宣传,确保水土保持理念深入人心,为工程建设及后续管理维护奠定良好基础。

2、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一方面强化了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更好的理解了水土保持的内涵: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农民群众就业,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引导群众树立生态发展理念,真正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3、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管护,把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项目中封禁治理等工程项目,一是由当地百姓与产权所有人签订承租合同,对项目区的山地进行统一承包,由施工单位按要求实施,通过验收,质量合格后,由承包人负责管理,效益归其所有;二是对不易承租,农户散地,由施工单位按图斑要求发放相应树苗,监督农户按要求进行种植,产生效益归农户所有;三是对不易承租,农户也不积极主动种植的,由施工单位与农户签订种植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产权、效益归农户的模式。

水土保持事业任重道远,是涉及民生福祉的公益事业,我站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积极探索,为建设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加优美的生活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醴陵市水土保持监督站

                               2016 1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