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城乡低保有关资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6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14年城市低保月保障线标准38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65元;农村低保年保障线标准24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07元。
●醴陵市城乡低保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本市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城乡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如下: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审批。
●社会救助不予救助的对象
⑴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经常自费参加高消费活动的;
⑵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经就业服务机构3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有劳动能力且有责任田(土)不耕种的;
⑶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未改正的;因违法结婚、酗酒、违法收养行为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劳教和服刑期间人员;
⑷3年内自建住房或购买商品房和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⑸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赡(扶、抚)养义务的;
⑹拒不接受工作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和水平进行调查核实,不按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⑺家中有小汽车或者其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购买股票或者从事其他投资行为的;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认定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
●城市低保救助对象配套优惠政策
⑴自来水:每户每月减免8吨水费
⑵居民用电:每户每月可享受10度生活照明电费
⑶天然气:每户每月可享受4立方天然气
⑷有线电视收费维护费:减免7.5元/月/台
●城乡低保对象的义务责任
⑴按时申报家庭情况,接受低保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的审核审查及年审工作;
⑵必须支持配合低保管理机关进行动态管理入户调查;
⑶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举报的问题在审核调查时,不得打击报复、无理取闹;
⑷在调查审核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⑸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应积极参加就业和再就业及村(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
●醴陵市城乡低保申报条件及程序
申报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本市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城乡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如下: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审批。
●社会救助不予救助的对象
⑴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经常自费参加高消费活动的;
⑵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经就业服务机构3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有劳动能力且有责任田(土)不耕种的;
⑶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未改正的;因违法结婚、酗酒、违法收养行为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劳教和服刑期间人员;
⑷3年内自建住房或购买商品房和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⑸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赡(扶、抚)养义务的;
⑹拒不接受工作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和水平进行调查核实,不按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⑺家中有小汽车或者其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购买股票或者从事其他投资行为的;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的;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认定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
●城市低保救助对象配套优惠政策
⑴自来水:每户每月减免8吨水费
⑵居民用电:每户每月可享受10度生活照明电费
⑶天然气:每户每月可享受4立方天然气
⑷有线电视收费维护费:减免7.5元/月/台
●城乡低保对象的义务责任
⑴按时申报家庭情况,接受低保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的审核审查及年审工作;
⑵必须支持配合低保管理机关进行动态管理入户调查;
⑶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举报的问题在审核调查时,不得打击报复、无理取闹;
⑷在调查审核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⑸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应积极参加就业和再就业及村(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