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07 【字体大小:大中小】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高级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中心学校、督学责任区、机关各股室:
2018年度中、高级职称申评工作即将进行,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增强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申报推荐制度。突出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工作中,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纪律,加强民主监督,减少人为干扰,维护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师德为先,突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育教学成绩,努力构建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在教师职务申报推荐中做到"五个优先":即优先考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
优先考虑农村和偏远艰苦学校教师(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原则上按教师岗位结构中级增加5%,高级增加3%两个比例落实),优先考虑在期中、期末、学业水平测试和中考、高考、艺体、发明创造等成绩突出的教师,优先考虑在教研教改和班级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优先考虑教育教学工作量相对较重的教师。
(二)坚持量化考核,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原则,建立量化考核推荐制度,提高考核推荐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坚持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阳光操作,严格实行"五公开、一公示"。"五公开"是指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一公示"是指对申报人的考核排名结果在单位公示。
三、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高级教师:申报对象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的学历;在2013年及以前获得一级教师职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取得信息技术高级证;普通话达到相应要求(城市学校任教语文的须达到二甲,任教其他学科均须达到二乙;在农村学校任教语文的须达到二乙,任教其他学科的须达到三甲);继续教育合格。
(二)一级教师:申报对象须分别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的学历,在2014年及以前获得二级教师职务,只有中师学历的小学教师须在2013年及以前获得二级教师职务;近四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中师学历的小学教师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取得信息技术高级证;普通话达到相应要求(城市学校任教语文的须达到二甲,任教其他学科均须达到二乙;在农村中学任教语文的须达到二乙,任教其他学科的须达到三甲);继续教育合格。
(三)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城市(县市区政府机关所在地)评聘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要求。考虑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上一级职称时,学历可放宽一个"台阶"。对长期有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不作论文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和服务基层年限、效果等,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报:
1、不符合参评资格条件的;
2、在编不在岗的;
3、近五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
4、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5、无空缺岗位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组织申报,可以不组织排名推荐。
四、考核推荐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株人社发〔2018〕72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通过量化考评择优推荐参评高一级教师职务。学校参照《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计分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民主集中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推荐实施办法。量化考核内容包括:任现职期内绩效考核、教龄、任现职年限、课堂教学考核、名师骨干、民意测验、组织评议等。并逐项审核竞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分。
五、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举报信息应逐项予以调查核实,及时报告和反馈调查核实情况,如举报内容调查属实,要对涉及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出现重大舞弊或失职事件的单位,要责成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检讨,并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参评对象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其参评资格;已获推荐资格的,即行取消其取得的相应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有关工作人员如发现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无故泄漏保密内容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具体程序
(一)动员学习。学校组织教师学习省、市教师职称评聘有关文件;通报本校岗位空缺情况;明确评聘范围对象、评审条件、申报岗位等级和数量。
(二)个人申报。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符合申报和评审条件人员向单位申报,提交反映本人任职资格条件、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有关材料、证件,学校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申报教师对照学校制定的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自评打分。本学期已调动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员原则上在上学期所在单位申报。
(三)材料展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资格初审后,学校将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公开展示,并组织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阅,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四)组织考评。学校(单位)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择优推荐参评人员。委员会人数最低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委员会成员必须经学校(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差额投票选举产生,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各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委员会名单报教育局教师工作股审核备案。
(五)排名推荐。推荐委员会依据民主测评和量化考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排出名次顺序,原则上按照量化分从高到低进行推荐。学校对推荐人选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造具表册上报。
(六)确定参评对象。市教育局审核学校推荐对象,并根据省、市职改部门核准的职数确定参评对象。高级按1:2的比例进行申报,中级按1:1的比例申报。
七、日程安排与要求
(一)个人申报,学校考评(11月3日-11月20日);
(二)学校报送申报人员摸底排名花名册(11月20日);
(三)召开2018年度中、高级职评申报工作布置会,时间:12月3日上午9:00,地点:教育局503室,与会人员:市直学校、中心学校分管职评工作的负责人;
(四)参评人员填报评审材料辅导会,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五)各单位要严格把握职评政策,切实做好申报对象考核排名、申报工作,按要求认真填写好《醴陵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汇同单位"申报对象考核排名推荐工作方案",于12月10日下午5点前报市局教师工作股,并提交电子文档发至513053992@qq. com 。
(六)评审实地考核(2018年12月5日-12日);
(七)学校提交参评人员职称评审材料、参评人员学生测评汇总表(中学和小学分别汇总)、参评人员教师测评汇总表(分别汇总)、参评人员上课成绩汇总表(分别汇总)、参评人员业绩述职面试成绩汇总表、参评人员量化计分表(完成实地考核和加分项目打分)。
提交时间:高级系列(2018年12月17日-18日);中级系列(2018年12月24日-25日),提交地点:教育局503室。
八、中小学系列职称申报分支专业说明
语文、外语、政治(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体育、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教育研究、劳动技术、实验教学、社会、自然、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教育(心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辅导员、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学前教育等。
附件:
1.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2.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量化考核计分细则
3.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级教师量化考核计分细则
4.株洲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业绩述职面试计分细则
5.2018年度事业单位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6.《醴陵市2018年度教育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参评人员花名册》
醴陵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
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 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申报单位 | 核准的评审 总职数 | 申报专业 | 申报评审职数 | 评审职数类别 | 实际交材料数 | |||||||||
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正高 | 副高 | |||||||
申报单位1 | 申报专业1 | |||||||||||||
申报专业2 | ||||||||||||||
申报专业3 | ||||||||||||||
申报专业4 | ||||||||||||||
申报专业5 | ||||||||||||||
申报专业6 | ||||||||||||||
申报专业7 | ||||||||||||||
申报专业8 | ||||||||||||||
申报专业9 | ||||||||||||||
申报专业10 | ||||||||||||||
…… | ||||||||||||||
……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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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3份(提交高级职称材料时,一份交省职改办,一份交系列(专业)职改办,一份存填报单位),由各市州、省直各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填写;另请将excel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 ||||||||||||||
2."申报专业"按"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中的分支专业名称规范填报。 | ||||||||||||||
附件2
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高级教师
量化考核计分细则
考核方式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记分细则 |
实 地 考 核 60分 | 师德 师风 | 政治思想素养、世界观、价值观符合国家和时代发展要求。 | 1 | 教师、学生测评无不良反应记1分。 |
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 2 | 教师、学生测评无"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 "托家长办私事"等行为记2分。 | ||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 1 | 根据教师测评情况,对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分别记1、0.5、0分。 | ||
教学 能力 | 课堂教学驾驭自如,方法恰当,体现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课堂效果好、效益高,学生课业负担轻。 | 10 | 听课、评课,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计10、8、6、0分。优秀率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0%。 | |
业务骨干,勇挑重担 | 4 | 市、县学科带头人、市"四名"、"两基地"主持人记2分,校级骨干教师记1分;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毕业班任课教师合计满3年记2分,满2年记1分。 | ||
参加教学比武、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 3 | 省级一等奖以上记3分,省级二等奖到市级一等奖记2分,市级二等奖到县三等奖记1分,联校(学校)一等奖记1分。 | ||
教育、 教学 管理 行为 | 针对不同学生设计不同的教育培养方案,教育方法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培养效果良好,育人业绩显著。 | 7 | 查看班主任、辅导员、学校行政干部、年级组长等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部分学生教育培养计划书、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主任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等,分别记7、5、3、1、0分。 | |
以学生发展为本,尊重、爱护学生,公平对待每个学生。无体罚学生、歧视学生现象 | 3 | 根据学生测评情况,该项满意率达90%、80%、70%分别记3、2、1分,70%以下记0分。 | ||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帮助指导学生学习,有效激励学生进步。 | 3 | 根据学生测评情况,该项满意率达90%、85%、80%分别记3、2、1分,80%以下记0分。 | ||
教学 效果 | 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突出 | 10 | 根据学校提供的教学质量评定等级、学生评教问卷调查,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会考情况统计,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别计10、8、6、3分,优秀率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0%。 | |
教学效果、教学业绩受同行认可。 | 6 | 同学科教师测评,该项认可度达95%、85%、80%则分别记6、4、2分,低于80%记0分。 | ||
综合 测评 | 学生测评 | 2 | 教师任教班级学生全部参加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5%、80%、75%记2、1、0.5分;低于75%记0分。 | |
教师测评 | 2 | 全校2/3以上以专任教师参加测评,综合满意率达95%、90%、85%、记2、1、0.5分;低于85%记0分。 | ||
其他 条件 | 教学工作量饱和(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每周至少任教本学科 4节课)。 | 2 | 教学工作量饱和记2分,不饱和记0分。 | |
任一级教师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工作3年以上 | 2 | 满3年记2分,少一年减记1分。 | ||
业绩述职。 | 2 | 见附件4。 | ||
集 中 评 审 40分 | 任职 资格 | 具有合格的教师资格、合格学历。 | 2 | 如若不符合则不具备高级教师评审资格要求,在规定具备的学历层次上提高一个层次记2分。 |
任职 资历 | 在一级教师岗位上任职达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则只需在一级教师岗位上任职达2年以上。 | 3 | 如若不符合则不具备高级教师评审资历要求,超过规定任职资历5、3、2年的分别记3分、2分、1分。 | |
敬业精神 | 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备课细致认真,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 6 | 查看备课本、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学反思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记6、5、3、0记分。 | |
研修 能力 | 任现职以来撰写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并运用于教育教学。 | 3 | 参评教育教学专业论文根据质量记3、2、1分。抄袭、网络下载、剪接论文此项记0分。 | |
承担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 | 2 | 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主持人与主要参与者(排名前5)记2分,其他参与者记1分;县、校级主持人记2分,参与者均记1分。 | ||
撰写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总结在本区域交流推广。 | 4 | 教育教学经验在区域内交流、推广,按市、县(区)、校,分别记4、2、1分。 | ||
示范 作用 | 担任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或辅导青年教师成效显著。 | 3 | 担任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成效显著,辅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且成效显著记3分;少一人减记2分。查看学校证明材料、工作记录,师徒合同、工作实录、青年成长记录等等。 | |
公开课、示范课 | 5 | 市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每次记2分;县级公开课、示范课每两次记1分。 | ||
培训授课、讲座 | 5 | 担任县级以上教师培训授课、讲座一次记1分。学校校本培训两批次记1分。 | ||
获奖 情况 | 各级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 | 7 | 按国家(含教育部)、省(含教育厅)、市(含教育局)、县(含教育局)、校分别记7、6、5、4、3分。 | |
加分项目 | "三区"援疆援藏。 | "三区"(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支教一年以上加7分,短期援疆援藏(半年)加10分;援疆援藏一年以上加30分。若省厅有新支教职称评审优惠文件,按省厅文件执行。 | ||
乡村工作 | 连续在农村工作满30年(含 30年)以上加10分,20年(含20分)以上加7分(不含街道办事处)。 | |||
信息技术发展测评 | 获得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发展测评合格证加3分。 | |||
说明:1.所有材料均是任现职以来的。
2.不重复记分,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得分项。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2)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申报学科和现在的岗位应完全一致。否则,一票否决。
附件3
株洲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一级教师
量化考核计分细则
考 核方 式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记分细则 |
实 地 考 核 60分 | 师德 师风 | 政治思想素养、世界观、价值观符合国家和时代发展要求。 | 1 | 教师、学生测评无不良反应记1分,有则根据反应程度记0.5或0分。 |
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 2 | 教师、学生测评无"学钱交易"、"以教谋私"、"有偿家教"、"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托家长办私事"等行为记2分,有则根据程度记1.5、1、0.5、0分。 | ||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 1 | 根据教师测评情况,对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分别记1、0分。 | ||
教学 能力 | 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备课细致认真,教学目标明确,课程设计完整,内容细致,重点突出 | 5 | 查看备课本、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根据其科学性、针对性、适应性和教学反思情况予以记分5、4、3、2、1、0分。 | |
课堂教学驾驭自如,方法恰当,体现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课堂效果好、效益高、学生课业负担轻。 | 10 | 听课、评课,85分以上记10分;75-84分记7分;60-74分记3分;不合格记0分 | ||
教学主要力量,勇挑重担 | 4 | 市、县学科带头人记2分,校级骨干教师记1分;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毕业班任课教师合计满3年记2分,满2年记1分。 | ||
参加教学比武、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 3 | 省级一等奖以上记3分,省级二等奖到市级一等奖记2分,市级二等奖到县三等奖记1分,联校(学校)一等奖记1分。 | ||
教育、 教学 管理 行为 | 针对不同学生设计不同的教育培养方案,教育方法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培养效果、育人业绩良好 | 7 | 查看班主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部分学生教育培养计划书、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主 任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等,分别记7、5、3、1、0分 | |
以学生发展为本,尊重、爱护学生,公平对待每个学生。无体罚学生、歧视学生现象 | 3 | 根据学生测评情况,该项满意率达90%、80%、70%分别记3、2、1分,70%以下记0分。 | ||
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帮助指导学生学习,有效激励学生进步。 | 3 | 根据学生测评情况,该项满意率达90%、85%、80%分别记3、2、1分,80%以下记0分。 | ||
教学 效果 | 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良好 | 10 | 根据学校提供的教学质量评定等级、学生评教问卷调查,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会考情况统计等等分别记分10、8、6、4、2、0分 | |
教学效果、教学业绩受同行认可度较高。 | 5 | 同学科教师测评,该项认可度达85%、80%、75%则分别记5、3、1分,低于75%记0分。 | ||
综合 测评 | 学生测评 | 3 | 教师任教班级学生全部参加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0%、75%、70%记3、2、1分;低于70%记0分。 | |
教师测评 | 3 | 全校2/3以上以专任教师参加测评,综合满意率达85%、80%、75%记3、2、1分;低于75%记0分。 | ||
集 中 评 审 40分 | 任职 资格 | 具有合格的教师资格、合格学历。 | 2 | 如若不符合则不具备一级教师评审资格要求.在规定具备的学历层次上提高一个层次记2分。 |
任职 资历 | 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2年以上,或具有本科、专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职4年以上,或具有中师学历并在小学担任二级教师5年以上。 | 3 | 如若不符合则不具备一级教师评审资历要求。超过规定任职资历4、3、2年分别记3,2,1分。 | |
其他 条件 | 教学工作量饱和;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 | 3 | 教学工作量饱和记3分,不饱和记0分。 | |
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 | 3 | 满2年记3分,2年以下少一年减记1分。 | ||
教研 教改 | 任现职以来撰写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 | 2 | 参评教育教学专业论文根据质量2、1、0分。抄袭、网络下载、剪接论文此项记0分, | |
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者教改实验。 | 4 | 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主持人与主要参与者(排名前5)记4分,其他参与者记2分;校级主持人记4分、参与者均记2分。 | ||
撰写的教学反思、经验总结在本区域交流推广 | 4 | 教育教学经验在县以上范围交流、推广记2分;在乡镇联校范围交流推广记1分。 | ||
积极参加校内外举办的教研活动 | 2 | 每学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减记1分。 | ||
学习 提高 | 上校内公开课、汇报课、参加青年教师教学比武等 | 5 | 每学年不少于2次,少一次减记1分。 | |
参加教师业务培训、学习、校本培训等等活动 | 5 | 每学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减记1分。 | ||
获奖 情况 | 各级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立功奖励 | 7 | 国家级、教育部、省政府奖励记7分;省教育厅、市政府奖励记5分;市教育局、县政府奖励记3分;县教育局、乡政府奖励记2分;校级奖励记1分。 |
说明:
1、所有材料均是任现职以来的。
2、不重复记分,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得分项。
3、有下列情况知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2)抄袭、剽窃、侵占他人成果;(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附件4
株洲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业绩述职面试计分细则
考核方式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 值 | 记分细则 |
公开述职 | 师德 师风 (20分) | 政治思想素养、世界观、价值观符合国家和时代发展要求。 | 10 |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政治思想坚定。无政治学习笔记扣5分。无帮不参加学校政治学习,每少一次扣5分。 |
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 10 | 有家教家养,违规订教辅该项记零分。无上述现象,该项记10分。 | ||
工作 出勤 (25分) | 全年正常出勤,有事履行请假手续。无旷工、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 10 | 旷工、旷课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 |
教学工作量饱和(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每周至少任教本学科 4节课)。 | 10 | 工作量饱和记10分。不满工作量分别记6分,4分,0分 | ||
工作时间不玩游戏、看电影、炒股、买彩票等。 | 5 | 有一次该项记0分,无上述现象,该项记5分。 | ||
教学 教研 (25分) | 针对不同学生设计不同的教育培养方案,教育方法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培养效果良好,育人业绩显著。 | 10 | 无教案上课一次扣4分,全年听课少于规定次数,每少一节扣1分。无上述现象该项记10分。 | |
公开述职 | 积极担任班主任及学校相关工作。 | 8 | 在满工作量外,积极担任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学校处室工作计4分;积极承担各级教研活动计4分(含学校)。 | |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学科竞赛辅导活动。 | 7 | 参加教研活动、学科竞赛辅导,省市县获奖分别记7、5、3分。 | ||
教学 效果 (30分) | 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突出。 | 20 | 根据学校提供的教学质量评定等级、学生评教问卷调查,高考、学业水平考试、中考、会考情况统计,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分别记20、16、12、6分。优秀率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0%。 | |
教学效果、教学业绩受同行认可。 | 10 | 同学科教师测评,该项认可度达95%、85%、80%则分别记10、6、2分,低于80%记0分。 |
附件5
2018年度事业单位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 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 |||||||
单位 | 申报系列 | 高级核准职数 | 中级核准职数 | 备注 | |||
小学 | 中学 | 小学 | 中学 | ||||
醴陵市李畋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7 | 8 | 10 | 10 | ||
醴陵市白免潭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5 | 2 | 9 | 8 | ||
醴陵市浦口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5 | 5 | 6 | 6 | ||
醴陵市王仙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3 | 2 | 5 | 4 | ||
醴陵市沩山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 | / | 1 | 2 | ||
醴陵市东富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2 | 2 | 4 | 4 | ||
醴陵市孙家湾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1 | 2 | 2 | 2 | ||
醴陵市船湾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5 | 3 | 4 | 5 | ||
醴陵市嘉树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 | / | 1 | 1 | ||
醴陵市泗汾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4 | 3 | 4 | 4 | ||
醴陵市沈潭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3 | / | 1 | 1 | ||
醴陵市明月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4 | 4 | 8 | 7 | ||
醴陵市茶山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3 | 5 | 4 | 6 | ||
醴陵市均楚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2 | 4 | 3 | 6 | ||
醴陵市石亭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4 | 1 | 5 | 7 | ||
醴陵市板杉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3 | 6 | 5 | 4 | ||
醴陵市枫林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3 | 3 | 4 | 4 | ||
醴陵市左权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2 | 2 | 5 | 4 | ||
醴陵市官庄镇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 | 1 | 1 | 1 | ||
醴陵市阳三石街道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1 | 1 | 5 | 4 | ||
醴陵市国瓷街道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3 | 3 | 12 | 2 | ||
醴陵市来龙门街道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 | 5 | 5 | / | ||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 | 3 | 5 | 2 | ||
醴陵市长庆示范区中心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 | / | 4 | 5 | ||
醴陵市第一中学 | 中小学系列 | / | 10 | / | 8 | ||
醴陵市第二中学 | 中小学系列 | / | 10 | / | 8 | ||
醴陵市第四中学 | 中小学系列 | / | 10 | / | 8 | ||
醴陵市第五中学 | 中小学系列 | / | 2 | / | 8 | ||
醴陵市机关幼儿园 | 中小学系列 | / | / | 1 | / | ||
醴陵市特殊教育学校 | 中小学系列 | / | 1 | / | 2 | ||
教育局二级事业机构 | 中小学系列 | / | / | / | / | ||
合 计 | 60 | 98 | 114 | 133 | |||
附件6
醴陵市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最高学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 参加工作时间(年月) | 工作单位(与职数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 工作部门及行政职务 |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资格取得时间 | 现职 累计聘任年限 | 拟申报专技 资格 | 是否破格申报 | 考核结果 | 职称外语 | 论文篇数 | 继续教育是否合格 | 资格审查意见 | 考核得分 | 排名 | ||||||||||
系列 | 等级 | 名称 | 分支 专业 | 精准到年月日 | 名称 | 分支 专业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语种类别及得分 | 是否合格 | 国家级 | 省级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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