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工作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30 【字体大小:

醴陵市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工作公示
 
根据《湖南省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实施方案》(湘卫疾控发〔2015〕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 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予以公示。
一、救治救助对象
1.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2.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3.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二、目标任务
根据《株洲市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实施方案》(株卫疾控发〔2015〕1号)文件要求我市全年完成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25人。
三、救治救助标准及方式
(一)救治救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5000元。
(二)救治救助坚持医疗救治为主,生活救助为辅的原则。
1.医疗救治:实行“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根据患者具体病情合理制定救治方案,急性期住院治疗按照医院临床路径规范执行,出院后继续做好社区康复和门诊维持药物治疗。
住院治疗按照知情自愿、就近治疗的原则,实施定点救治。我市指定醴陵市精神病医院,白兔潭中心卫生院为定点救治医院。
2.生活救助:在政策范围内,由政府对救治救助对象实施生活救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未参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给予资助。
四、救治救助流程(见图)
 
 
 醴陵市卫生局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