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价格有变!这些机构省钱了

来源:醴陵健康 作者:市卫健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发布时间:2023-04-18 【字体大小:

最近听说

已完成备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可享受用水、用电、用气
执行居民生活价格

那么,要怎么登记备案呢?
要准备什么材料?
要走哪些流程?
......



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准备材料



托育机构可通过PC平台(网址:https://ty.padis.net.cn)进行登录,在线填写机构基本信息,按照备案系统提示,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需明确托育服务内容);

2.托育机构场地证明。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下同);租赁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和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少3年;无偿使用的提供对方的不动产登记证和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协议,使用期不少于3年;

3.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提供资格证书及《健康合格证》)。托育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均应当取得与从事工种(岗位)相匹配的从业资格证明和健康合格证明,托育机构负责人还需提供大专以上学历和 3 年以上工作经历等证明;

4.评价为“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由市妇幼保健院出具);

5.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由市住建局);

6.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委托第三方提供餐饮服务的,需提交供餐协议书、第三方《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除被委托单位是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外,托育机构还需自行取得并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8.经托育机构签字盖章的《托育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可在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





新设立托育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流程




01
提交申请书

新设立的托育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卫生评价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招生前须向卫健局妇幼健康股提交“托育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02
出具评价报告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健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根据“新设立托育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的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申请的托育机构进行卫生评价。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03
申请注册

凡卫生评价为“合格”的托育机构,即可向卫健部门申请注册;凡卫生评价为“不合格”的托育机构,整改后方可重新申请评价。






已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可享受的扶持政策




为促进我市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全面落实支持婴幼儿照护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根据《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卫健委<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4号)规定。


注意

已完成备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其中,用电按我省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执行;用气按当地居民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水按照当地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气价格执行。






常见问题




01
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申请人可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后重新提交申请,直到符合备案要求,再发放《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02
如果迁址或者设立分支机构怎么办?

托育机构实行一证一点管理。托育机构变更备案事项的,包括迁址易地举办或设立分支、连锁机构的,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03
如果变更或注销登记怎么办?

托育机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后,应当及时登录国家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向卫健部门报送变更备案信息或注销信息。






托育机构相关参考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 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 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 (试行)》的通知湘卫人口家庭发〔2022〕4 号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