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美丽醴陵"征文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17 【字体大小:大中小】
醴宣字〔2013〕8号
中共醴陵市委宣传部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举办"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美丽醴陵"征文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长庆示范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驻醴各单位党组织:
为充分展示醴陵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生态美丽醴陵"建设,形成"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根据湘环文明委〔2013〕2号《关于开展"生态湖南、文明环保"征文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面向全市开展"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美丽醴陵"征文竞赛活动。希望热心于环保事业的各界人士和广大环保工作者踊跃投稿,为醴陵的环境保护事业献言献策,共同推动环保工作的健康、稳步、快速发展。
附件:举办"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美丽醴陵"征文竞赛活动的方案
2013年4月10日
附件
举办"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美丽醴陵"征文竞赛活动的方案
根据湘环文明委〔2013〕2号《关于开展"生态湖南、文明环保"征文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广泛深入地宣传绿色环保宗旨,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参与环保的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特举办以"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美丽醴陵"为主题的征文竞赛活动。
一、活动宗旨和意义
(一)随着人类对环境认识的深入,"环境是资源"的观点逐渐为人们所接受。空气、水、土壤等都是社会的自然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由于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地球上瘟疫、水荒、沙尘暴、雾霾等极端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专家们一致认为这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中漠视环境保护所付出的代价,如果这一人为因素的后果还不能引起人类足够的重视、继续下去的话,后果会更严重,人类付出的代价会更高。通过这样的活动,旨在唤起全体市民的环保意识,"参与环保"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二)市委、市政府已明确把醴陵城市发展定位为"山水园林、生态宜居"城市,如何规划、建设和保护好美丽醴陵,落实"山水园林、生态宜居"的战略目标。通过这次征文活动"问计于民",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职,更好地修正工作目标,出台更好的政策、措施,与百万醴陵人民一起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醴陵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协办单位:市文联
市广播电视台
《今日醴陵》采编部
三、参赛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热心环保人士,醴陵在外人士和关心支持醴陵建设与发展的非醴陵籍人士。可以以集体或单位名义投稿。
四、参赛方式
1、该项活动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
2、活动从4月10日开始,到5月20日截稿。稿件可通过邮箱发送至:841310214 @qq.com,或将纸质版用A4纸打印邮寄,地址: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收。联系人:陈莹,联系电话:15343336928。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在文首注明"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美丽醴陵"征文字样,并在文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
2、内容要求紧扣主题、立意新颖、事实准确、说理清楚、语言简练,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启示性。
3、体裁不限(既可以是真实反映醴陵环境现状的调查报告;也可以是建设生态美丽醴陵、强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还可以是论述生态美丽醴陵的其他文稿)。自拟题目,字数2000至5000字(特殊情况下可不受限制)。
六、评选奖励方法
本次征文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由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定,获奖作品和作者名单将通过醴陵电视台和相关报刊进行公布。
本次活动设立:
一等奖3名(各奖励5000.00元);
二等奖6名(各奖励3000.00元);
三等奖20名(各奖励1000.00元);
特设学生奖10名(各奖励500元)。
对获奖作品及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将获奖作品向株洲环保局、省环保厅和相关报刊推荐。欢迎大家踊跃投稿,积极参与此次征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