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指标及落实情况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20 【字体大小:

  严格总量控制,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必须按要求明确指标,为总量减排把好关口。按照上级的要求,自2011年开始实行总量控制,截止目前,我市共完成268家工业企业的初始排污权交易,2012年又完成6家新、改、扩企业的初始排污权交易资料的上报。
  根据省厅及株洲市局对我市上报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更新调查数据进行审核,确定了我市“十二五”期间5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数,核定结果如下:


地区 名称 区域总量 工业源 城镇生活源 集中式 农业源 机动车
醴陵市 COD 17245.38 719.95 9620.00 5.61 6899.82 待定。待有关部门将机动车数量分解至县市区后再计算下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