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彩虹烟花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04 【字体大小:大中小】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联系地址: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醴陵彩虹烟花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彩虹烟花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地址: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醴陵彩虹烟花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嘉树乡枫林村 |
| 建设单位 | 醴陵彩虹烟花材料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占地面积约150亩,生产花炮原材料单基粉,预计年产花炮原材料单基粉8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办公区、原料池、粉碎间、脱水间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粉碎机、离心脱水机、筛分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采用四格净化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和菜地浇灌;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筛分工序产生粉尘采取加盖等措施,防止粉尘外溢,做到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所在建筑物3m。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固废:原材料解包产生的废包装袋由原材料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沉淀池中单基粉沉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纳入环卫部门统一管理。 风险防范:制定应急预案,设置高位消防水池和事故应急池(即消防废水收集池)。项目原材料及成品的运输及储存按相关规范执行,项目生产严格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2006-1-21)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定。 建设期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8:00)严禁施工;多余的建筑垃圾按规范堆存并由专业单位及时外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