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保障性住房玉屏安置区工程项目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13 【字体大小:大中小】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联系地址: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醴陵市保障性住房玉屏安置区工程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保障性住房玉屏安置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地址: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醴陵市保障性住房玉屏安置区工程项目 |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阳三街道办事处玉屏山村 |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18894万元,总占地面积为2676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86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1(架空)+15F、1栋17F、1栋18F、1 栋1(架空)+17 F高层住宅楼,以及地下车库停车场、区内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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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废气:推广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预留烟道在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加强通风,规范设计通风口,风口朝向避开主要人群活动区。合理规划生活垃圾收集点的选址布局,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恶臭对项目居民和外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合理布局,对有噪声和振动源的设备做必要的消声和减振处理。禁止引进卡拉OK、钢筋切割、石材加工等严重干扰居民正常办公、休息的项目。 固废: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措施。 建设期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不扰民;夜间不得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确因工艺要求连续作业,须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周边居民公示;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按规范堆存并由专业单位及时外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