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恒大建材有限公司采矿及加工项目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20 【字体大小:大中小】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联系地址: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醴陵市恒大建材有限公司采矿及加工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市恒大建材有限公司采矿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地址: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醴陵市恒大建材有限公司采矿及加工项目 |
| 建设地址 | 醴陵市栗山坝镇大石桥村 |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恒大建材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480万元,拟在醴陵市栗山坝镇大石桥村开采石灰岩矿,开采规模为10万吨/年;在采矿区内南部建设加工厂区,占地面积约为14500㎡,建设碎石生产线二条,预计年产碎石10万吨,主要用作混凝土道路建筑材料及混凝土建筑材料,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小松挖掘机2台、柳工装载机1台、挖改钻机2台、颚式破碎机3台、振动筛6台、皮带运输机21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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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采矿区降尘废水及初期雨水由截洪沟排至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加工厂区喷雾除尘废水经厂区收集沟汇入南侧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泵回储水池再回用于喷雾除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四格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林浇灌。 废气:采矿区穿孔作业采用湿式凿岩,同时对爆破炸药硝烟及粉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控制措施。生产加工区采取安装洒水喷淋、喷雾系统等除尘措施;对原料及成品运输车辆车厢必须要求采取封闭措施,防扬散、防淋雨,减少物料洒落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并每天定时在道路洒水,要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得到有效控制,外排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采用液化气作为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器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夜间不得生产,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 本项目多余的弃土转运至项目南侧的弃土场,用于回填到闭坑后的露天采区实现复垦,并加强弃土场环境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纳入环卫部门统一管理。 施工期环境保护: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已投产,故无施工期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