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东富镇华源家具厂家具生产项目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08 【字体大小: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醴陵东富镇华源家具厂家具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醴陵东富镇华源家具厂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31-2328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醴陵东富镇华源家具厂家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 醴陵市东富工业园
建设单位 醴陵市华源家具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醴陵东富镇立新村亮公祠组,总投资600万元,拟进行家具生产项目建设。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511 m2,利用原有货架板厂房不再另新建厂房原有厂房建筑面积为3000 m2厂房,其中主车间1585 m2,除尘室65 m2,加工间400 m2,成品堆场。宿舍和办公楼沿用以前宿舍和办公楼,暂不另建,宿舍、食堂总面积为1000 m2,预留1511m2用于远期办公楼的修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影响及其环保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食堂油烟、粉尘和异味气体。粉尘主要来源于开料、打眼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在封边机加料口工段设置集气罩,降低异味气体在车间内浓度;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排放浓度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后排放。
废水影响及其环保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其污染物浓度低于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再进入周边农灌渠用于灌溉,不外排。
噪声影响及其环保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开料机、打孔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及建筑物阻隔后,各设备噪声可减少,且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确保噪声达标
固废影响及其环保措施:固体废物包括食堂潲水、员工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食堂潲水由农户进行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保部门清运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