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渌江河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3 【字体大小:

 

 

 

 

 

 

 

 

醴环发〔201639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渌江河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醴陵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瓷城古韵一江两岸项目决策部署,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渌江河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渌江河治理实施方案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20161017

附件

“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渌江河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醴陵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渌江河保护和治理,着力将渌江河打造成醴陵的莱茵河,加快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文明新醴陵。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立体思维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底线思维,强化以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为核心,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朝着江水清、两岸绿、城乡美的目标迈进。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治调并重,建管结合的总要求,坚持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全面推进渌江河污染防治和治理。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环境宣传、强化环境监管、突出污染防治,全力打造醴陵的莱茵河,加快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文明新醴陵。

(一)开展碧水蓝天行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保持在340天以上。

(二)全面深化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依法关停取缔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污染严重企业,基本完成产业园区外重化企业搬迁入园和园区循环化改造。

(三)渌江两岸及主要支流两岸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率均达到90%以上。全面取缔入河非法排污口,基本完成重点不达标支流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治理。

(四)实现流域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达到国家提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目标要求。

(五)流域内水环境质量全面好转,渌江水质稳定达到类或优于类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渌江河治理领导小组:

  长:邹柏柯

常务副组长:彭邵陵

副组长:钟  鸣、苏利玲、周应和、刘  举、蔡湘礼

  员:陈  莹、邹建强、易智辉、张利人、吴  祥、

  伟、潘  玲、周孝奇、龙文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污染控制股,负责渌江河治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1.宣传报道组。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办公室  陈莹  

协助部门:局属各相关职能部门。

工作职责: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报道渌江河综合整治工作动态;制作大型户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教育引导市民增强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2.监管执法组。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环境监察大队  蔡湘礼   

协助部门:法规股、污染控制股、环境监测站

工作职责:制定环境监察计划,加强对渌江河沿岸及支流沿岸各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单位下达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依法关停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单位;协助畜牧等部门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非法行为。

3.污染治理组。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污染控制股  易智辉   

协助部门:生态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工作职责:制定年度重点企业排污口环境监察、监测计划,规范各类排污口;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整治,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评估,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加强流域内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督查排污单位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对流域内达不到类水质标准要求的流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不达标水体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规范涉危废单位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和处置;牵头组织落实湘江流域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督促并协助住建、城管等部门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流域内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协助住建部门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4.项目攻坚组。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生态股  宋伟

协助部门:污染控制股、总量股、环境监察大队   

工作职责: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渌江河及支流沿线的生态保护;积极申报渌江河污染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实施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突出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协助落实湘江流域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创国卫、创园林城市相关工作。

5.环境监测组。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环境监测站  周孝奇

协助部门:环境监察大队   

工作职责: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开展定期监测;组织开展渌江河及各主要支流两岸排污口污染指标监测;按月对渌江河及各主要支流的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对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报送真实有效监测数据,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树立全局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理念,迅速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全局上下要紧紧围绕渌江河污染防治工作内容,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把渌江河污染治理工作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认真研究、全面安排、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要以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企业和涉水项目、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涉及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以及重点排污单位或排污口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   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污染严重的要书面责令停产停业整治;对污染特别严重,整改无望的报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或淘汰;对存在环保设施闲置、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问题的要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梳理以往排查出的污染隐患及治理情况,对全流域再进行全覆盖、地毯式的污染隐患大排查,通过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最大限度消除各类污染隐患,查找监管漏洞,坚决遏制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局属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渌江河污染治理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严格按照环境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渌江河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对相关工作及时进行总结。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10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