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渌江河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3 【字体大小:大中小】
醴环发〔2016〕39号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渌江河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醴陵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瓷城古韵•一江两岸”项目决策部署,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渌江河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渌江河治理实施方案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瓷城古韵•一江两岸”渌江河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醴陵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渌江河保护和治理,着力将渌江河打造成醴陵的“莱茵河”,加快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文明新醴陵。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立体思维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底线思维,强化以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为核心,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朝着“江水清、两岸绿、城乡美”的目标迈进。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治调并重,建管结合”的总要求,坚持“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全面推进渌江河污染防治和治理。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环境宣传、强化环境监管、突出污染防治,全力打造醴陵的“莱茵河”,加快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文明新醴陵。
(一)开展“碧水蓝天”行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保持在340天以上。
(二)全面深化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依法关停取缔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污染严重企业,基本完成产业园区外重化企业搬迁入园和园区循环化改造。
(三)渌江两岸及主要支流两岸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率均达到90%以上。全面取缔入河非法排污口,基本完成重点不达标支流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治理。
(四)实现流域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达到国家提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目标要求。
(五)流域内水环境质量全面好转,渌江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或优于Ⅲ类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渌江河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邹柏柯
常务副组长:彭邵陵
副组长:钟 鸣、苏利玲、周应和、刘 举、蔡湘礼
成 员:陈 莹、邹建强、易智辉、张利人、吴 祥、
宋 伟、潘 玲、周孝奇、龙文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污染控制股,负责渌江河治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1.宣传报道组。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办公室 陈莹
协助部门:局属各相关职能部门。
工作职责: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报道渌江河综合整治工作动态;制作大型户外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教育引导市民增强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2.监管执法组。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环境监察大队 蔡湘礼
协助部门:法规股、污染控制股、环境监测站
工作职责:制定环境监察计划,加强对渌江河沿岸及支流沿岸各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单位下达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依法关停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单位;协助畜牧等部门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非法行为。
3.污染治理组。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污染控制股 易智辉
协助部门:生态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工作职责:制定年度重点企业排污口环境监察、监测计划,规范各类排污口;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整治,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评估,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加强流域内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督查排污单位完善污染处理设施;对流域内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的流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不达标水体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规范涉危废单位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和处置;牵头组织落实湘江流域“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督促并协助住建、城管等部门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流域内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协助住建部门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4.项目攻坚组。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生态股 宋伟
协助部门:污染控制股、总量股、环境监察大队
工作职责: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渌江河及支流沿线的生态保护;积极申报渌江河污染治理及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实施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市推进项目,突出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协助落实湘江流域“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创国卫、创园林城市相关工作。
5.环境监测组。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环境监测站 周孝奇
协助部门:环境监察大队
工作职责: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开展定期监测;组织开展渌江河及各主要支流两岸排污口污染指标监测;按月对渌江河及各主要支流的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定期对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报送真实有效监测数据,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树立“全局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理念,迅速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全局上下要紧紧围绕渌江河污染防治工作内容,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把渌江河污染治理工作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认真研究、全面安排、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要以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企业和涉水项目、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涉及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以及重点排污单位或排污口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 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污染严重的要书面责令停产停业整治;对污染特别严重,整改无望的报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或淘汰;对存在环保设施闲置、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问题的要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梳理以往排查出的污染隐患及治理情况,对全流域再进行全覆盖、地毯式的污染隐患大排查,通过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最大限度消除各类污染隐患,查找监管漏洞,坚决遏制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局属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渌江河污染治理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严格按照环境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渌江河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对相关工作及时进行总结。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发